上海奉贤区东方星光文化培训学校拟注销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5现有上海奉贤区东方星光文化培训学校向我局提出注销申请,经初审符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培训机构办学许可予以注销。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2025年4月24日前与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行政许可科联系,联系电话:021-37597026,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附:
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总公司办学许可证编号 |
审批机关 |
上海奉贤区东方星光文化培训学校 |
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东路812号三层302-307室 |
沈彬琦 |
教民131012074000088号 |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