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奉贤艾咪尔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9-25

张嵘:

        你(单位)提出申请设立“上海奉贤艾咪尔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设立“上海奉贤艾咪尔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主持、朗诵、少儿语言艺术表演、课本剧)。

办学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韩村路737号(西大楼201-205室)。 

请你(单位)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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