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新美苑艺术培训学校” 变更办学内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08

陆月花、蒋天沁、徐琍萍:

         你(单位)提出申请变更“上海新美苑艺术培训学校”办学内容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上海新美苑艺术培训学校”办学内容由“中小学生文化学科培训”变更为“文化艺术类培训”,有效期限为2026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主管部门为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

请你(单位)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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