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春来又申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23苏军民:
你(单位)提出申请设立“上海春来又申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设立“上海春来又申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儿童画、民谣吉他、中国舞、儿童歌舞)。
办学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兰博路2836号、2838号二楼205室,2840号、2842号二楼204室,2844号、2846号二楼203室,2848号、2850号二楼202室,2852号二楼201室。
请你(单位)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