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优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5-06李芳、张万梅:
你(单位)提出申请设立“上海优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设立“上海优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儿童画、漫画、水粉画、素描、书法)。
办学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安中中路124弄104号,106号,108号,110号,112号,114号二楼。
请你(单位)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