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注销“上海苑尊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7日
夏芸、张真东、王婷婷、汪文超、潘瑜霞:
关于注销“上海苑尊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从2022年7月7日起终止办学。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
夏芸、张真东、王婷婷、汪文超、潘瑜霞:
关于注销“上海苑尊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从2022年7月7日起终止办学。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