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注销“上海奉贤区海恩教育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02

陈龙:

    关于注销“上海奉贤区海恩教育培训学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从202361日起终止办学。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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