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梅:
关于注销“上海春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从2023年4月3日起终止办学。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