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委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9-20各党支部:
分类定级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奉委〔2012〕32号文)的精神,依据机关党工委具体工作安排,结合我委各党支部实际情况,现就我委开展分类定级工作,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分类定级对象
综合党支部、科技党支部、科普党支部、信息化党支部
二、分类定级等级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好”,75-89分为“较好”,60-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三、分类定级程序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程序进行。
1.调查摸底,自评等级:各党支部要按《党组织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进行,党支部分类定级由所在党总支部负责计划安排;
2.上级党组织审核评定:党支部自己分类定级后,按隶属关系交党总支部审核评定,再上报机关党工委;
3.结果公示:所有党支部的分类定级结果统一交党总支组织委员程祖丽处存档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
四、分类定级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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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类定级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分类定级由书记负总责,尽快召开会议进行布置,确保分类定级有序进行;
2、严格审核把关。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状况,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基层党组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更改测评结果和考核结果;
3、加强工作指导。党总支要及时加强对支部分类定级进行指导,努力使分类定级的过程成为激发动力、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提升水平的过程。
科委党总支部
作者: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