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奉贤区信息化项目申报评估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奉贤信息化和南桥智慧新城建设,根据《奉贤区公共资金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沪奉府办[2011]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区信息委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

为使各单位能有充分的时间准备2019年度公共资金投入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开展2019年度奉贤区信息化项目申报评估工作进行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估范围

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本评估评审的范围为:2019年度公共资金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包括新建、续建的软件服务和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以及相关新增的维护项目等。

其中不属于本次申报评审范围的是:专业技术和办公设备采购(例如:公安侦控设备、医疗专用设备、环保监测设备、办公设备、楼宇智能化、政采集市采购等)、 非政府投资类项目(如调研课题、规划设计等)、在建未验收项目、已通过评估评审项目、已建成且重复建设项目其他政策文件规定的项目等。

其中运维项目申报范围是:已备案信息化项目新增或变动部分运维项目。申报单位需依据《奉贤区公共资金投资信息化项目运维经费预算编制实施细则》编制运维项目申报材料并提供运维项目的原始建设合同等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原有运维项目如运维工作范围和资金出现变动的需要重新评审。

二、项目申报及评估时间和方式:

项目正式申报阶段计划安排在:2018716日至817日;

评估时间计划安排在:2017820日至928日。

届时各单位可登陆奉贤区政务网上的“信息化项目监管系统”上报申报信息。

具体内容以7月中旬相关正式通知为准。

三、项目申报评估原则:

1、独立性:不受项目的管理者和实施者等的外部干扰,在预算申报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确保评估意见不带有任何偏见,提高评估工作的可信度。

2、科学性: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奉贤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7-2019)》(沪奉府办[2017]50号)和本地区和行业“十三五”规划文件要求,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并编制相关申报材料。采用现场调研、表格申报和会评相结合的方式,汇总梳理申报项目信息,选择合理的评估标准,以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

3、协同性:申报项目最终审核需会同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共同进行,提高项目审核的合理性,符合全区发展的总体要求。

4、集约性:能满足以下“五个集中”的建设要求,

1)网络向区政务内外网集中,无自建网络和互联网出口;

2)硬件支持和系统软件向区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集中,无独立计算中心。

3)办公应用向区政务网办公平台集中,实现办公系统、邮件系统、app、短信网关、视频会议、无纸化会议等整合建设。

4)服务向区网上政务大厅集中,实现统一门户、统一身份、统一受理、统一反馈、统一监管;移动服务向区市民云服务平台集中。

5)数据向区云资源中心集中,利用区共享平台实现GIS、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共享。

四、项目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提前准备项目申报的各项材料,如下:

1.奉贤区公共资金投资信息化项目技术建议书(见附件);

2.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领导批示等)

注意:其中《项目建议书》为重要评估参考依据,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评估原则,对照附件的模板编制《项目建议书》,并重点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做出科学表述。

五、预通知阶段注意事项:

各单位在预通知阶段(2017613日至715日),可提前参照附件材料,准备和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在编制申报材料时如有疑问,可咨询区信息委或本次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第三方咨询公司,相关联系人如下:

区信息委联系人:尤杰(37188411-106)、陆超杰(37188411-117

第三方咨询公司:傅俊熹(18918368859

 

附件一:《奉贤区公共资金投资信息化项目运维经费预算编制实施细则》

附件二:《项目建议书》编制参考提纲

 

上海市奉贤区信息化委员会

201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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