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对上海新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奉民社罚字[2021]07

处罚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对上海新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撤销登记

处罚事由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处罚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新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10120762232465G

 

法定代表人姓名

 龚永初

处罚结果

处罚完毕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2

处罚机关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

当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