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奉民执告字〔2025〕第006号
发布时间:2025-07-04上海奉贤区四团镇创新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101206942384262):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3年度检查报告书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你单位2023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符合《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情节。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及《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号B2栋民政局204室 邮政编码:201400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号B2栋民政局204室 邮政编码:201400
联系人:徐倩 电话:57421801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
(印章)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