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对上海奉贤区新乐老叟人民调解工作室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5-12-26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对上海奉贤区新乐老叟人民调解工作室
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奉民执罚字[2025]第020号 |
| 处罚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对上海奉贤区新乐老叟人民调解工作室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
| 处罚类别 |
撤销登记 |
| 处罚事由 |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
| 处罚依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上海奉贤区新乐老叟人民调解工作室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310120MJ5325428G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晔 |
| 处罚结果 |
撤销登记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2月18日 |
| 处罚机关 |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 |
| 当前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