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我局对上海奉贤区天益为老服务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收缴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由于该单位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遗失,无法缴回。现公告上海奉贤区天益为老服务中心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作废。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