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及《奉贤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奉府规〔202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起草了《奉贤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835774617@qq.com

2、传真:67189220

联系人:杜成 67189277

 

附件:《奉贤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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