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快区级合作社示范社设评定办法出台步伐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3日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类指导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示范合作社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规范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健康有序到高质量发展迈进。

32日下午,区农业农村委与区财政局开展专业条线业务研讨会,共同研究区级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办法的制定,加快推动文件出台步伐。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区评定的A类合作社,通过相关政策的聚焦和扶持,逐步实现了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产和管理,生产技术及经营管理能力日益增强,绿色农产品质量日益提升,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明显。它们中,有的成为了黄桃、蜜梨科技示范基地,引领当地生产技术的革新和示范;有的作为广大农户的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保障当地粮食、蔬菜生产安全;还有的坚守一个产业10多年,为地方区域特色奠定了扎实基础。

今年10月,正值我区合作社ABC分类评定管理办法届满到期和上一轮评定结果到期失效的日子。及时延续和完善评定管理办法,便成了管理部门当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在两部门领导的指示下,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和《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办法》及《奉贤区农民专业合作社ABC分类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经过前期多方的酝酿、沟通到讨论、研究,初步形成了我区区级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监测管理办法。该办法在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到期监测等多方面,采取延续沿用、完善优化、增强提升的方式开展具体制定工作。在文件内容上,一是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使文件的适用对象范围实现最大化;二是结合往年评定实际情况,使标准的制定依据实现合理化;三是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机制,使办法的实行管理实现科学化。

今年,是我区绿色田园“三大工程”启动之年,也是谋划如何促进抓牢“1710”米袋子、“1223”菜篮子、“8050”果盘子的关键之年。借引“淘金”的理念,两部门极力通过新一轮评定工作,发挥点面结合与整体带动的实效,进一步增强合作社示范社的示范带动和标杆引领作用。届时,该项工作计划3月份,征求意见并出台文件;4月份,开展政策宣讲与申报培训;5-7月份,组织申报与评定;8-9月份,评定结果进行公示与公布。

区农业农村委产业融合发展科负责人瞿慧、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康水言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区农业农村委 叶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