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浦江执法联动,打击非法捕捞不放松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2月16日12时开始,黄浦江和其他内陆水域进入禁渔期。为切实保护好母亲河,维护好水域生态环境,贯彻好长江十年禁渔精神,根据《上海市2023年长江及其他内陆水域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於3月3日联合奉贤区公安水上派出所,出动执法人员8人,辅助作业人员22人,车辆3台次,中国渔政31009执法船1艘,作业船只4艘对黄浦江奉贤、闵行、松江水域约25公里渔业水域进行了禁渔期巡查巡航执法行动。
在闵浦二桥至闵浦三桥段水域南侧,执法人员发现了残留违规网具。根据《关于发布我市渔业水域禁用渔具的通告》(沪农委规[2021]12号)文件要求,“地笼网”等属于禁用网具,渔政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清除,共清除地笼网计88顶。另外,由于这类网具是定置在水中,长期放置,一是会影响和破坏水环境;二是会对黄浦江水域航道通行产生影响;三是潮水退落后,散乱在滩涂上的网具也影响市容市貌,不利于都市形象和创建美丽滨江。
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战略部署,黄浦江作为长江的重要支流,责无旁贷。下一步,我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一方面将积极参加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对黄浦江的常态化巡航,保护黄浦江水域的渔业资源,遏制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将加大宣传力度,让长江十年禁渔成为共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长江禁渔工作,着力形成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局面,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落到实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开言路、集民智、纳良谋”。再一方面,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将加强与区公安、海事、市场局等多家单位的联动联勤,形成执法合力,对非法捕捞不姑息、不放纵、不迁就,为更好地推动我市,我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果敢前行。
作者:朱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