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发布时间:2026-03-26

    3月初,二中队接到头桥街道农业工作负责人来电,反映称来自浦东新区航头镇的外来种植户向街道辖区内1家农资门店购买的一款“趴地菠菜”种子,经种植后出现不趴地的情况,认为属于非“趴地菠菜”,双方就此发生种子购买纠纷。

    二中队接报后,本着“以民为本、执法护农”的工作理念,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务实作风与担当,立即安排业务骨干具体负责处置。执法人员将调查到的门店经营情况通过街道予以反馈,重点就种植户提出的种子质量问题和要求赔偿的诉求,告知其都需要举证才能进行,并详细介绍救济途径的流程、要点和注意事项。在种植户邀请属地农业技术专家现场踏查排除种子质量问题后,其强烈请求头桥街道出面希望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本次纠纷。

    在二中队执法人员的指导下,经头桥街道多次对种植户与门店负责人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于2026年3月25日达成协商一致,门店负责人基于人道主义角度向种植户资助人民币1500元,以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鼓励其继续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纠纷成功解决。

作者:朱天珂

来源: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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