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贤区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推荐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0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1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5〕17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奉贤区开展2025年本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推荐材料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申报条件详见《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阅读原文)。材料要求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与个人情况简介;
(二)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阅读原文获取附件,所属系统请填写“奉贤区”);
(三)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代表作,主送论文需注明);
(四)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五)学历、学位证书;
(六)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七)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八)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九)2022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二、受理方式
需奉贤区进行系统申报推荐的人员,请于2025年8月20日前提交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至上海市奉贤区就业促进中心,并同步报送盖章后的电子版扫描件至邮箱fxrsrc@126.com。申报材料请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并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手机号。提交书面材料需将原件一同交至受理点,以便与复印件核对,核对完毕当场退还。申报推荐程序结束后将通知相关申报人员结果。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作放弃。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奉贤区人民南路150号B07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7192037
市级通知链接:https://rsj.sh.gov.cn/tgjjszwpstz_17412/20250703/t0035_1433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