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划型补充信息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人社规(2024)8号),本市已归集市统计局、市委金融办等部门相关数据,确定绝大部分用人单位划型,但仍有部分企业因缺乏相关信息等原因,无法确定划型,为进一步推动稳岗返还工作,请附件1名单内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划型补充信息填报确认表》(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根据行业类别确定),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请名单内的企业于2024年7月26日之前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划型。
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67192135
电子邮箱:fxsybx2023@126.com
附件1:划型补充信息企业名单
附件2:《企业划型补充信息填报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