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合并实施本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6号)等文件规定,奉贤区就业促进中心对上报企业进行了审核,现就审核通过的企业及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日: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57100569,联系地址:奉贤区人民南路150号二楼(区就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