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实施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14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审核通过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保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日: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57105018,联系地址:奉贤区人民南路150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