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为确保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效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要求,现就《奉贤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如您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奉贤区司法局。
联系人:甘亚丽 57181785 邮箱:fazhidiaoyanke@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气象路139号
附件:奉贤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