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4〕18号
发布时间:2024-07-10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
上海胡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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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20环罚〔2024〕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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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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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胡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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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UQAR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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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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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以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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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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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 罚款人民币肆仟零贰拾伍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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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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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