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5〕29号
发布时间:2025-04-30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
上海汉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水污染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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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20环罚〔2025〕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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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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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汉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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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MA1HNJBP6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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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吴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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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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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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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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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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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