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5〕31号

发布时间:2025-05-13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杜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无许可证从事射线装置使用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20环罚〔202531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杜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JKJE14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白镇华

处罚事由

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该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伍拾壹元整;

2、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陆佰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2025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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