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5〕36号

发布时间:2025-06-09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西恩迪超骏(上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20环罚〔202536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西恩迪超骏(上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249806G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王桂海

处罚事由

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该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陆拾伍万陆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2025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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