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5〕55号

发布时间:2025-08-18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市奉贤设备容器厂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20环罚〔202555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市奉贤设备容器厂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134005827K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周永官

处罚事由

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

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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