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5〕56号
发布时间:2025-08-18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保证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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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20环罚〔2025〕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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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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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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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789714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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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罗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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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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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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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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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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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