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5〕58号
发布时间:2025-08-15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
上海铁鸣物流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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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20环罚〔2025〕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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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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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铁鸣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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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6MA1J8WGX9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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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魏国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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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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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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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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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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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