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5〕59号
发布时间:2025-09-12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
上海铭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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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20环罚〔2025〕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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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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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铭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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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MA1HXTQQ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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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郭同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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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该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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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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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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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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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