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牵头整改项目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8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中第4项、第8项、第10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4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咨询、投诉。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回复。
联系地址:奉贤区环城东路383号19楼
联系人:肖老师(第4项),021-60882663
金老师(第8项、第10项),021-60882665
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