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团镇出台细化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推进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1日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四团镇党委根据区纪委下发《奉贤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深化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四团实际,出台了《四团镇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实施意见”细化了操作要求与规范,编撰了四项清单,即“党委主体责任正面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正面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正面清单”、“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正面清单”。进一步落实基层领导干部各自身肩的廉政责任。明确 “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 “纪委—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基层党政负责人”、“班子成员—分管联系部门—所属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
《四团镇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了全体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责任,细化了廉政要求,促进制度防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