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单位基本情况与部分产业发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5-08-01奉贤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单位基本情况与部分产业发展情况
奉贤区统计局
奉贤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 〔2023〕2号)和《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奉府发〔2023〕7号)要求,本区2023年与全市同步进行了奉贤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本区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奉贤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已顺利完成。现将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和主要经济指标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本区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单位数共计50325个,比2018年末增加28964个,增长135.6%。其中,法人单位48455个,增加28856个,增长147.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1870个,增加108个,增长6.1%(详见表1-1)。
表1-1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分支机构
单位数(个) | 比重(%) | |
一、法人单位 | 48455 | 100 |
企业法人 | 46479 | 95.9 |
机关、事业法人 | 505 | 1.0 |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 1471 | 3.0 |
二、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 1870 | 100 |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4899个,占30.7%;制造业9786个,占20.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578个,占13.6%(详见表1-2)。
表1-2 按产业及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法人单位(个) | 比重(%) | |
合 计 | 48455 | 100 |
一、按产业分组 | - | - |
第二产业 | 13387 | 27.6 |
第三产业 | 35068 | 72.4 |
二、按行业分组 | - | - |
农、林、牧、渔业 | 46 | 0.1 |
制造业 | 9786 | 20.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7 | 0.1 |
建筑业 | 3690 | 7.6 |
批发和零售业 | 14899 | 30.7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625 | 3.4 |
住宿和餐饮业 | 901 | 1.9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311 | 2.7 |
金融业 | 22 | 0.05 |
房地产业 | 1768 | 3.6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578 | 13.6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524 | 7.3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17 | 0.4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277 | 2.6 |
教育 | 568 | 1.2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98 | 0.6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979 | 2.0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872 | 1.8 |
注:表中按行业分组不包含部分直管金融单位。
从地区分布看,近八成单位数集中于5个镇、1个集团公司及1个开发区。法人单位数名列前七位的地区依次是:南桥镇11956个、金汇镇6452个、四团镇4311个、奉城镇4021个、青村镇3967个、东方美谷集团3243个、工业综合开发区3213个,此7个地区的单位数总和占全部单位数为76.7%(详见表1-3)。
表1-3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法人单位数(个) | 比重(%) | |
合 计 | 48455 | 100 |
南桥镇 | 11956 | 24.7 |
奉城镇 | 4021 | 8.3 |
庄行镇 | 1772 | 3.7 |
金汇镇 | 6452 | 13.3 |
四团镇 | 4311 | 8.9 |
青村镇 | 3967 | 8.2 |
柘林镇 | 2148 | 4.4 |
海湾镇 | 638 | 1.3 |
西渡街道 | 2797 | 5.8 |
头桥街道 | 1039 | 2.1 |
海湾旅游区 | 637 | 1.3 |
工业综合开发区 | 3213 | 6.6 |
杭州湾开发区 | 1505 | 3.1 |
东方美谷集团 | 3243 | 6.7 |
临港奉贤分区 | 593 | 1.2 |
市化工区(奉贤) | 96 | 0.2 |
备注:表中按地区分组不包含部分直管金融单位。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83748人,比2018年末增加137267人,增长30.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30277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02852人,增加5457人,增长1.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80896人,增加131810人,增长88.4%。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49815人,占42.8%;批发和零售业71191人,占1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7884人,占9.9%(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
||
其中:女性(人) | ||
合 计 | 583748 | 230277 |
农、林、牧、渔业 | 360 | 159 |
制造业 | 249815 | 95878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617 | 483 |
建筑业 | 52266 | 10609 |
批发和零售业 | 71191 | 32003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5430 | 4380 |
住宿和餐饮业 | 9753 | 5356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707 | 2380 |
金融业 | 180 | 87 |
房地产业 | 16302 | 668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7884 | 1986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9052 | 10762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7216 | 2935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9904 | 4883 |
教育 | 17017 | 12183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3658 | 10325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343 | 2105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6354 | 7058 |
备注:表中按行业门类分组从业人员数不包含部分直管金融单位。
从地区分布看,从业人员数名列前三位的地区依次是南桥镇108793人、工业综合开发区77502人、金汇镇54973人。南桥镇从业人员占18.6%,工业综合开发区占13.3%,金汇镇占9.4%(详见表1-5)。
表1-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人) | 比重(%) | |
合 计 | 583748 | 100 |
南桥镇 | 108793 | 18.6 |
奉城镇 | 47863 | 8.2 |
庄行镇 | 33026 | 5.7 |
金汇镇 | 54973 | 9.4 |
四团镇 | 32678 | 5.6 |
青村镇 | 48451 | 8.3 |
柘林镇 | 28160 | 4.8 |
海湾镇 | 8812 | 1.5 |
西渡街道 | 27641 | 4.7 |
头桥街道 | 9039 | 1.5 |
海湾旅游区 | 7087 | 1.2 |
工业综合开发区 | 77502 | 13.3 |
杭州湾开发区 | 30548 | 5.2 |
东方美谷集团 | 35719 | 6.1 |
临港奉贤分区 | 17017 | 2.9 |
市化工区(奉贤) | 11740 | 2.0 |
备注:表中按地区分组不包含部分直管金融单位从业人员数。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816.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02.0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14.9亿元。
2023年末,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605.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696.5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909.3亿元。
2023年,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8672.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741.0亿元,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931.3亿元(详见表1-6)。
表1-6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14,816.9 | 8,605.8 | 8672.3 |
农、林、牧、渔业 | 5.9 | 1.8 | 1.3 |
制造业 | 4860.3 | 2232.1 | 4263.9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44.5 | 81.3 | 64.5 |
建筑业 | 501.4 | 385.3 | 416.2 |
批发和零售业 | 1931.2 | 1393.3 | 2602.8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90.6 | 126.3 | 159.0 |
住宿和餐饮业 | 36.5 | 32.2 | 29.9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20.8 | 79.6 | 59.4 |
房地产业 | 3642.7 | 2559.4 | 461.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703.6 | 948.1 | 318.5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53.3 | 377.2 | 191.2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04.1 | 245.2 | 32.5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9.8 | 31.3 | 29.8 |
教育 | 130.3 | 11.0 | 3.9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59.8 | 37.2 | 17.0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34.0 | 19.2 | 20.5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338.2 | 45.2 | - |
(注:企业法人单位: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
2023年末,本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18641个,减少1098个,下降5.6%。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个体经营户627个,占总数的3.4%;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18014个,占总数的96.6%。
在个体经营户中,户数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069个,占54.0%;住宿和餐饮业3915个,占21.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143个,占16.9%(详见表1-7)。
表1-7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个体经营户数
个体经营户 | ||
户数(个) | 比重(%) | |
合 计 | 18641 | 100 |
制造业 | 589 | 3.2 |
建筑业 | 38 | 0.2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69 | 54.0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03 | 0.6 |
住宿和餐饮业 | 3915 | 21.0 |
房地产业 | 236 | 1.3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24 | 1.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3 | 0.1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3143 | 16.9 |
教育 | 39 | 0.2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8 | 0.2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35 | 1.3 |
2023年末,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0660人,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838人,占46.3%;住宿和餐饮业13602人,占33.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372人,占13.2%(详见表1-8)。
表1-8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人) |
||
其中:女性(人) | ||
合 计 | 40660 | 21832 |
制造业 | 1300 | 603 |
建筑业 | 77 | - |
批发和零售业 | 18838 | 10216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25 | 111 |
住宿和餐饮业 | 13602 | 7023 |
房地产业 | 335 | 17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73 | 9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 | 23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372 | 3310 |
教育 | 45 | 10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624 | 272 |
五、部分产业发展情况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本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14个,比2018年末增长96.6%;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9%,比2018年末提高3.1个百分点。
2023年,本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0.3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7.5%。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9.1亿元,比2018年增长81.5%;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3.4%,比2018年提高4.7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35%,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35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78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67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5.4倍和6.2倍;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4.2%,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4.7个百分点。
(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本区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132个,从业人员2.3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8.9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30个,占15.5%;数字产品服务业228个,占10.7%;数字技术应用业1087个,占51.0%;数字要素驱动业487个,占22.8%。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1万人,占49.7%;数字产品服务业0.1万人,占3.9%;数字技术应用业0.7万人,占29.6%;数字要素驱动业0.4万人,占16.8%。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81.0亿元,占55.0%;数字产品服务业11.8亿元,占3.6%;数字技术应用业60.1亿元,占18.3%;数字要素驱动业76.0亿元,占23.1%。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本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0.4万个,从业人员2.6万人,资产总计351.6亿元。
2023年末,本区共有经营性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0.4万个,从业人员2.5万人,资产总计342.9亿元,营业收入257.4亿元。
2023年末,本区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0.02万个,从业人员0.1万人,资产总计8.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亿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是指法人单位依法设立的,在一定区域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下属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财务一般纳入法人单位统一管理,但能提供收入或支出等相关资料。
[3]农、林、牧、渔业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数据,以及兼营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法人单位;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数据。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4]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5]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8]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至有效数位。
[9]“…”表示在可能根据数据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时,予以屏蔽处理,“–”表示无该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