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沪奉)应急听通〔2024〕001号

发布时间:2024-02-28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沪奉)应急听通〔2024001

上海靓实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申请,关于 上海靓实贸易有限公司10.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 一案,现定于 2024  3  8  9  00 上海奉贤金海公路2866号1号楼应急管理局410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会议,请准时出席。

听证主持人姓名  沈志刚  职务 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顾平凡  职务 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薄欢军  职务 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职务 上海市奉贤区奉浦街道安全监察分队队长 

      王国安  职务 上海市奉贤区应急指挥中心科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你(单位)可以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

注意事项:

1.请事先准备相关证据,通知证人和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前向本行政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证明。

3.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4.不按时参加听证会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印章)

2024228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2866号1号楼308室

邮政编码: 201499

联系人: 奉贤区应急局法制科

联系电话: 671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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