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
我镇于2024年6月6日立案查处的“王雷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案”一案,现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普2415050055号),主要内容如下:“本机关对王雷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