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索引号:UA0-9-000002024-107
- 主题:政务公开
- 文号:沪奉府办发〔2024〕17号
- 体裁:通知
- 印发时间:2024-06-28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沪奉府办发〔2024〕17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湾旅游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完善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街镇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力度,强化条块执法协同配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聚焦当前城市管理中的瓶颈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执法协同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路径,切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二、总体目标
推动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行为规范、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整体效能。区级层面相关部门间加强协作联动,在源头监管、信息共享、技术认定、联合培训等方面形成支撑保障机制。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加强协同管理,在业务指导、队伍建设、监督考核等方面形成条块协作机制。
三、联席会议和职责分工
组建奉贤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在区城管执法局下设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如下。
1.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培训、勤务指挥、执法监督等工作。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共商共议,及时梳理、研究、解决街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开展集中培训,提高服务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区司法局:负责承担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
3.属地街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按照规定的权限,统一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活动。整合辖区内管理、执法、服务等资源力量,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融入基层治理“一盘棋”。
4.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与区城管执法局以及各街镇加强协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按照街镇赋权清单,加强对街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指导。区公安分局、区城运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常态沟通会商机制
加强管理与执法双向联系,各成员单位联合制定协调会商事项清单,通过定期例会、专题会议、联合调研等方式,协商解决行政执法的复杂疑难问题、亟待有关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事项、调研评估基层执法事项的承接情况、提出机制改革创新的意见建议等,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注重数字赋能,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修订涉及城管执法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前,应事先征询区城管执法局意见;区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信息涉及城管执法职责的,应主动抄告区城管执法局。依托区“一网统管”业务中台及“两网融合”建设,实现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信息数据相互赋能、互联互通,增强线上管执联动。
(三)源头预防治理机制
1.强化行业监管。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提高服务对象尊法守法意识,从源头预防违法行为的产生。充分共享运用行政许可、日常检查管理等信息,加强源头监管。
2.强化结果运用。区城管执法局应当将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定期抄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结合投诉举报、案件处置等数据,加强分析研判,提出管理建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处罚结果与管理评定挂钩,采取行业通报等方式,提升行政处罚的惩戒效果。
(四)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1.案件移送。在执法中发现非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一并移送案件涉及的非法物品等。
2.线索移送。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移送城市管理领域违法线索时,应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一般情况下直接移送街镇。如存有管辖权争议的,由区城管执法局统一接收,经核查甄别后流转给相关街镇。移送线索时,应当提供明确的违法时间、涉嫌违法当事人、违法事实基本情况、管理告知记录及其他能有效证明违法行为的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五)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1.加强联合执法。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城管执法局需合力开展专项行动的,应按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和整治任务。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统筹管理和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动态性、多发性的领域和环节,街镇应整合管理执法力量,长效巩固,防止回潮。
2.加强执法协助。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执法协助事项清单,明确协助内容、协助形式和反馈时限。区城管执法局、街镇在查处重大、复杂、专业性强或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向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协助需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予以配合。
(六)执法联合保障机制
1.加强公安保障。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可商公安机关协助查明。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正常执法过程中,突遇执法对象和无关群众阻扰、暴力抗法等遭受不法侵害的,由事发地派出所民警出警,并依法处置相关人员,确保事件“快处、妥处”“处早、处小”。
2.加强法制保障。区司法局应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街镇应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和专业培训,做好街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加强行刑衔接。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对接,对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治,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4.加强科技保障。聚焦数字城市建设,充分运用城市管理智能化手段,加强智能设备与应用场景创新,推广无人机自动巡航、违法行为智能识别、非现场执法监管等新模式,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七)队伍统筹管理机制
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各街镇,要着眼队伍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街镇城管执法队伍全周期管理,在轮岗交流、职级晋升、选拔任用、日常监督等各方面综合施策,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确保队伍发展平衡、高度稳定。
(八)联学共进互促机制
采取党建联建、座谈交流、专题授课、专业培训等形式,加强成员单位间联学交流。区城管执法局定期邀请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针对主管行业领域涉及城管执法事项的政策法规、专业标准适时培训。同时,各部门对制定或更新的涉及城管执法认定的执法依据,应通过专题讲解、公文抄送等途径,及时告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街镇综合执法体系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细化具体措施,确保有序推进。
(二)完善配套制度。区有关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要针对具体领域管执联动事项,细化实施细则,形成配套机制,增强协调联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信息的整合和共享,进一步提高管执衔接效率,推动管理执法互补互促。
(三)加强监督评议。区政府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加强对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对管理和执法不到位的情况,开展通报评议,推动管理执法协同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