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奉贤区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湾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奉贤区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奉贤区消防救援局

2025年8月4日

奉贤区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管理办法(试行)

为满足物流运输、建筑工程等企业合理用油需求,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在符合安全、消防、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指导服务的通知》(沪经信运〔2021〕770 号)文件精神,对企业设立撬装柴油加油装置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奉贤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奉贤区范围内需要单独设立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的物流运输、建筑工程等企业,或者为多个企业联合设立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的本市成品油零售经营骨干企业。

二、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

1、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的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镇、开发区要对本辖区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区经委统筹撬装柴油加油装置行业规划,优化全区加油点布局,密切跟踪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的推广应用,及时优化或调整相应管理方式。

3、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大企业内部撬装装置柴油油品的抽测力度,发现燃料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依法从严打击,做好内部加油站环保等日常监管工作。

4、区交通委员会负责查处无证从事成品油运输违法行为,核实油品运输车辆、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5、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安全运行和是否对本企业外车辆存在加油行为的监督检查。

6、区消防救援支队对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的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规定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撬装柴油加油装置建设要求

企业建设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可以按照《企业内部柴油橇装式加油装置建设技术指引》(团体标准 T/SPPTA 001-2024)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建设。

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应当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要求。撬装柴油加油装置使用单位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新建撬装式加油装置应严格执行环保制度,办理环评手续取得环评批文。建设完成后,由设立企业组织验收,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四、监管措施

1、按照“谁设立、谁负责”的原则,设立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的企业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主体,应当签订自备加油点承诺书,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设立企业应当制订撬装柴油加油装置运行管理规定,规范加、卸油操作流程和日常管理;应当建立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柴油购入量、加注量、加注车辆号牌等信息,保存购油发票、质检报告等凭证,相关台账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只对企业自用(自有、租赁)车辆及设备进行加注,禁止对外零售经营。

3、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应安装摄像设备,能清晰拍摄正在加油作业时的车辆、机械牌照号等信息,日常加油作业的影像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30天,企业内部加油点应报备内部加油车辆及非移动道路机械设备的信息,信息变更应及时上报。

4、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与行业企业采取合作模式所设置的撬装柴油加油装置,必须确保企业内部加油的规范运行,保证油品质量。

5、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训练演练等。

6、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测,保证其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

7、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使用的油品仅限于闪点不低于 60℃柴油,油品的质量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8、设立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的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三年,设立企业应当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对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提交区经委。

9、区经委每季度动态更新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登记信息,并与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设立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共享。各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对己登记的撬装加油装置进行专项监管。

五、撬装柴油加油装置设立流程

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等部门共同为企业设立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提供指导服务。具体流程为:

一是由需要单独设立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的企业向所在地街镇或者开发区提出设立需求。由街镇、开发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确认企业用油需求、使用车辆等企业信息,并按照其所属行业分别提交区建管委或区交通委。

二是由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反馈区经委。

申报材料

1、内部撬装加油装置设立登记表(提供电子文档);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应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不少于一年有效期)、场地平面图、周边环境图和周边建筑物文字说明(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自用车辆信息登记表(只需提供车牌号)、作业设备明细;

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撬装式加油装置专项应急预案;

7、供油单位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与供油单位的供油协议;

9、车用柴油检验报告;

10、运输单位道路运输资质及委托运输协议(如在供油合同中有运输条款可不必提供);

11、安全管理组织框架图;

12、加油站点专业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资格证书或已签订专业培训机构培训的合同;

13、提供符合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技术要求的产品与购买合同;

14、消防器材标准配置(35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1具;2³黄沙箱 1个、灭火毯不少于2块及其它消防用具,每台加油机附近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上传照片);

六、附则

1、拟设立内部撬装加油装置的企业应提前向区经委申报登记,区经委要对企业内部撬装加油装置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化管理。

2、本办法由奉贤区经委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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