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奉贤区青村镇养老院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4-16
  • 索引号:UF73070182025044
  • 主题: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沪奉规划资源许建变〔2025〕26号
  • 体裁:决定
  • 印发时间:2025-04-07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填报的20250402179460《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奉规划资源许建〔2022〕2号文核发沪奉建(2022)FA31012020220000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施工图深化,你(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4#楼原有内部的更衣室面积减小,增加小会议室面积的同时,增加一处储藏室。

2、4#楼原有的健康评估室及入住接待室改为3个办公室,并在4-B、5-B轴处增加一处景墙。

3、4#楼、6#楼立面增改了百叶窗、雨篷、景墙 LOGO、 窗距及样式。

4、6#楼增加一处更衣室、一处管井。

5、8#用户站高度由7.50米调整为7.70米。

6、 8#用户站距西侧用地线的距离由12.02米调整为11.76米。

7、10#辅助用房南侧距用地红线的距离由0.5米调整为0.63米;北侧距4#楼的距离由21.66米调整为21.32米。

8、围墙长度由396.64米调整为377.39米;高度由2.20米调整为2.60米。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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