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建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湾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奉委〔2026〕9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王建恩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高贵峰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奉贤区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郭鸿鹄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光辉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刚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免去:

钱忠群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岑文忠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蒋云飞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6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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