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柘林镇如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 体裁:批复
- 发布时间:2025-07-21
- 文号:沪奉府批〔2025〕48号
柘林镇:
你单位《关于设立柘林镇如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奉柘府请〔2025〕9号)已收悉。经区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柘林镇如雅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如雅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如下:绿地·铂晶舍小区、如意雅园小区,四至范围分别为:绿地·铂晶舍小区东至江海南路,南至新塘路,西至临滨路,北至百吉路;如意雅园小区东至贝港,南至贝港,西至景盛路,北至新北东路。
三、请进一步加强居民区管理,有效缩短社区服务半径,提升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全面落实“沉浸式”服务,做到零距离服务居民,提高人民群众感受度和满意度。
特此批复。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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