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南桥镇正阳小区九年一贯制学校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0-16
  • 索引号:UF73070642024061
  • 主题:土地
  • 文号: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75号
  • 体裁:决定
  • 印发时间:2024-10-10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你单位填报的 20240906149609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 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奉贤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沪奉计〔2003〕724 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2 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南桥镇正阳小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编号:沪奉书 (2024)BA310120202401177),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 南桥镇正阳小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

2、项目代码:31012000247044420041A3101001。

3、项目建设依据:沪府规〔2013〕242 号,关于同意《奉 贤区南桥新城 FXC0-0005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4、项目拟选位置:奉贤区南桥镇,东至奉秀路,南至南港路,西至正环路,北至青青草幼儿园。

5、规划用地性质: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36348.8 平方米( 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20654.48 平方米(具体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 “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2 号),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教育科研建筑。

2、建筑容积率: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3、建筑密度: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4、绿地率: 以绿化部门意见为准。

5、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6、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8、建筑高度控制要求: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9、基地主要出入口须满足交警部门意见设置;停车位以交通部门意见为准。

10、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11、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我局征询了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南桥镇正阳 小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的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现一 并告知如下:

(一)单独审批部门: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

(二) 内部协作部门:市交警总队、市地震局、区交警支队、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建管委、区民防办、区卫健委。需在设计方案阶段进一步征询以上部门意见。

各相关部门具体意见附后,请按其意见及管理要求落实。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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