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金春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湾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奉委〔2025〕12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金春早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何一平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奉贤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汪振达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小林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静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依帆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陆巍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西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从2024年10月起算);

谢东鸣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奉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李秋弟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周英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金昕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奉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5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 0
共 {{columnList.length}} 个
  • {{ item.title }}
新建
确认取消收藏吗? 取 消 确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