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欧阳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湾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奉委〔2024〕156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欧阳斌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头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潘志刚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富永强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伟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副局长,上海市奉贤区海洋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界奇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奉贤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忠欢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振东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事业副处,试用期一年);

吴敏洁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奉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庚申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头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华晓玲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头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徐三忠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副局长、上海市奉贤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捷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胡挺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副局长,上海市奉贤区海洋局副局长职务;

查红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林妍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秦学宝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戴晟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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