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柘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1-17
  • 索引号:UF73070222025005
  • 主题: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沪奉规划资源许方〔2025〕6号
  • 体裁:决定
  • 印发时间:2025-01-13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5010316739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奉方(2025)DA31012020250001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柘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奉贤区柘林镇,东至江海南路,南至康萱路,西至15-11公共绿地,北至新北东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社区医疗用地(Rc5)。

五、可建用地面积:9998.91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999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4125.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1.41。

九、绿地率:35.0 %。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37.95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因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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