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奉贤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6
  • 索引号:UD23000002025018
  • 主题:其他
  • 文号:奉安委办〔2025〕12号
  • 体裁:通知
  • 印发时间:2025-05-26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镇、开发区,相关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本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城镇燃气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现将《2025年奉贤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奉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6 日

2025年奉贤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2025年上海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沪安委会〔2025〕6号)相关要求,聚焦年度安全重点工作,即日起至12月底,全区继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今年燃气事故比2024年下降3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聚焦燃气管道风险,联合开展设施保护

1.加快燃气立管改造。管道燃气企业根据在用立管老化评估情况,对20年以上及评估结果为高危险居民小区的立管纳入改造计划库实施改造,2025年完成大桥公寓300户燃气立管改造。(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管道燃气企业实施)

2.行业联动防治外损。聚焦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线设施的安全隐患,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本行业施工行为的监管,重点督促各类工程中建设、施工单位落实施工交底、保护方案、安全措施、应急流程等要求,切实做到“无交底不施工、无旁站不开挖、无图纸不作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燃气管线设施安全。(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经委、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管道燃气企业实施)

二、提升液化气行业软硬件水平,优化全链条管理

3.落实场站安全评价。严格落实瓶装液化气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按标准计提、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实现全部企业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全区2座储存充装站、23座瓶装供应站年内完成现状安全评价全覆盖;现状安全评价结论存在不符合项,且无法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的,立即停业整改,直至注销相关燃气行政许可。(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各瓶装液化气企业实施)

4.场站建设标准化。根据《瓶装液化气场站标准化建设导则》,年内启动区内标准化站点建设试点工作。(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各瓶装液化气企业实施)

5.配合市级部门推动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价格市场化。(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区建设管理委、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

6.提升安检服务质效。按照市统一的瓶装液化气配送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优化完善配送防疲劳和入户安检奖惩机制,明确送瓶工每日工作量上限、入户安检时长、安检照片拍摄和管理监督考核要求,发现用户端隐患应当提出整改方案并做好服务延伸,确保入户安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杜绝形式主义;组织开展一轮入户安检专题教育培训,重点围绕安检流程规范、隐患识别与处置等内容,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区内每年抽查企业安检执行情况比例不低于总用户数的1‰。(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各瓶装液化气企业实施)

7.完成替代改造任务。落实改造补贴资金,加快推进城镇化地区瓶装液化气替代改造工作,年内实现奉贤新城及西渡街道集建区非居民用户“清零”,原则上不再新发展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对确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居民用户落实“一户一档”白名单管理。(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区财政局、区经委、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各燃气企业实施)

8.加快实施70岁以上免费配送卡液化气用户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更换补贴,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0.6万户灶具更换补贴工作,减少居民用户端潜在事故风险。(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各燃气企业实施)

9.严查违规用气行为。严格落实燃气、消防、反恐、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联动协同,充分依托社区综合治理,结合气瓶电子标签扫码比对等信息化举措,加强对违规储存、出借、转供、出售气瓶和擅自改动、移动用户设施的排查发现和执法力度,严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储存使用气瓶以及流动设摊用气等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对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措施,造成事故或者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配合落实,各瓶装液化气企业实施)

三、加强燃气器具市场监管力度,加固用户端安全

10.加强销售市场监管。督促灶具、热水器、连接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以下简称“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销售企业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核查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持续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涉及外省市经营者的,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加强电商平台监管,督促平台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处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严禁销售未按国家规定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配合落实)

11.严惩制假售假行为。严格查办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对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的假冒伪劣产品,加大案件侦查力度,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配合落实)

12.推动质量问题曝光。全面排摸并依法公布本区流通领域不符合要求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信息,为群众甄别符合要求的产品提供指引。对因燃气器具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燃气事故进行案例公示。(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各属地配合落实)

13.用好补贴消除隐患。鼓励居民用户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置换燃气灶具,并实施专项财政补贴支持,对居民用户更换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给予额外补贴30%;对经济困难的居民用户实施帮扶托底政策,落实隐患灶具更换。(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配合落实)

14.创新推广报警装置。燃气企业开展餐饮用户可燃气体探测器“租赁服务”新模式,负责定期检验,减轻用户经济负担,推动营商环境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推广居民户内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优化备案产品信息的公示方式,方便市民查询;推动燃气企业延伸服务,帮助居民用户选择质优价廉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并提供安装服务。(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各燃气企业实施)

四、推进部门联合开展综合监管,数据共享促进管理

15.理顺职能综合监管。建设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公安、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液化气储配站综合监管,重点围绕场站特种设备使用、危险货物运输、反恐防暴、消防安全等方面,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开展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涉及使用城镇燃气的,经委、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城管执法和建设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参与。(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

16.严管危化品违规供应。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核查危化品流向,建立联合倒查机制;加强餐饮单位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严禁使用工业丙烷、醇基燃料,依法处罚违规行为;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餐饮单位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技能;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和使用行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信息化监管和常态化检查,切实防范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等危化品流入餐饮单位。各瓶装液化气企业应对承运的车辆、人员、罐体、运单等信息进行“五必查”。(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经委、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区交通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各瓶装液化气企业实施)

17.数据共享促进管理。完善燃气行业管理系统,加强行业管理和企业运行数据对接和利用。重点运用奉贤区CIM+智慧燃气监管子系统,推进燃气安检数据的共享和应用,将各燃气企业的居民/非居民用户安检情况等信息分类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镇),依照各自职责推动协调入户和督促用户整改;对拒绝整改的情形,由行业主管部门分类推送至执法部门查处。(区建设管理委、各行业管理部门、区消防救援局、区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各燃气企业实施)

五、从严监管执法推进综合惩戒,织密监管安全防护网

18.管执联动加强查处。落实燃气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部门协作沟通,建立职责明晰、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对燃气违法行为和违法主体的联合执法与查处,对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健全燃气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强化违法行为群防群治能力;行业管理部门根据执法部门反馈的行政处罚信息动态调整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消除燃气安全风险。(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

19.多管齐下综合惩戒。涉嫌犯罪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区公安局、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政府配合落实)

六、依托科技赋能强化风险管控,提升主动监测能力

20.完善管道风险评估。依托燃气管网大数据分析,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生产风险动态评估机制。建设风险分级体系,制定并完善燃气管网风险评级清单,通过GIS空间分析、泄漏模拟、机器学习预测等技术手段,构建“燃气管网风险评估算法”,提升燃气设施风险管控能力。(区建设管理委负责,管道燃气企业实施)

21.完善泄漏监测布局。推进感知监测设备应用,制定监测设备布设方案。2025年底前完成137处燃气管道附属设施的监测设备安装,进一步提升城市燃气管网的动态监测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区建设管理委负责,管道燃气企业实施)

22.提升主动监测能力。推进ppb级高精度可燃气体巡检设备的应用,2025年内完成2次ppb级高精度设备巡检全覆盖,地下燃气管道泄漏自查发现率达到95%以上。拓展车辆巡检应用场景,强化巡检质量管控,实现移动巡检与固定监测设备的有机互补,形成燃气安全“生命线”监测网络,提升城市燃气管网的主动监测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区建设管理委负责,管道燃气企业实施)

七、形成合力加强用气安全宣传,提升用户安全意识

23.共宣共治燃气安全。抓好社区宣传主阵地,对全体燃气用户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告知书。物业企业协助做好“防治施工作业破坏燃气管道”的宣传工作,及时向房屋装修用户告知燃气安全注意事项。充分发挥“蓝焰宣讲团”作用,通过“行业、属地、企业”三位一体,结合开展燃气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圈、进网络、进车厢等“五进”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参与燃气安全宣传,通过电子屏、微信微博、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因地制宜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以及对正规燃气企业和合格燃气器具的辨别能力,普及燃气泄漏时,用户处置流程,正确应对突发情况、现场处置要点,以及快速疏散人群、及时报警处理等基本常识。(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交通委、区文旅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政府组织落实,各燃气企业实施)

24.多方联动破解“门锁”。持续推进长期未能入户的“门锁”用户安检工作。各物业企业要协助燃气企业做好用户沟通、入户安检工作。属地街镇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上门宣传动员,争取用户理解与配合;对拒绝安检的用户,街镇会同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工作,公安部门提供协助。各方应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跟踪工作进展,确保“门锁”用户安检工作高效推进,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局、区房管局、区委社会工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属地政府组织落实,各燃气企业实施)

八、工作机制

(一)组织集中行动。整治期间,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组织精干力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综合发挥燃气企业、物业企业主动发现能力,有力打击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瓶装液化气违规使用、无故拒绝燃气入户安检、制售不合规燃气器具等各类违法行为,有效解决城镇燃气安全治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各属地政府要压实地方责任,织严织密排查网络,适时组织开展集中行动。

(二)开展每月调度。区工作专班阶段性发布整治动态、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加强分析研判,强化舆情监测,确保有序推进。针对整治行动推进不力、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责任。各单位、属地政府要每月25日前定期报送动态信息、情况专报、整治成果。

(三)曝光典型案例。区工作专班结合区内特点和推进进度,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和人员处理情况,形成全社会关注城镇燃气安全的强大舆论氛围。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东,1891762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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