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奉贤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体裁: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7-29
- 文号:沪奉府发〔2026〕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湾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毓秀桥公布为新一批奉贤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奉贤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奉贤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奉贤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
名称 |
年代 |
类别 |
地址 |
1 |
毓秀桥 |
1919年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一新街85号北侧1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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