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奉贤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湾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毓秀桥公布为新一批奉贤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奉贤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奉贤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奉贤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名称

年代

类别

地址

1

毓秀桥

1919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一新街85号北侧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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