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奉贤新城15单元聚秀路幼儿园(暂定名)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5-29
  • 索引号:UF73070642025031
  • 主题: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5〕32号
  • 体裁:决定
  • 印发时间:2025-05-29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50522188322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奉发改批〔2024〕183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奉贤新城15单元聚秀路幼儿园(暂定名)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奉书(2025)BA310120202500495),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奉贤新城15单元聚秀路幼儿园(暂定名)新建工程。

2、项目代码:31012042517504120241A3101001。

3、项目建设依据:沪府规划〔2019〕173号,关于同意《奉贤区南桥新城FXC1-0013单元 29A、30A街坊;FXC1-0014单元17A、18A、19A、20A街坊;FXC1-0015单元18A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的批复。

4、项目拟选位置:奉贤区金汇镇,东至18A-06A,南至聚秀路,西至18A-04A,北至18A-04A。

5、规划用地性质:幼托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7197.7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8990.0平方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 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基础教育建筑。

2、建筑容积率:1.2。

3、建筑密度: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4、绿地率:以绿化部门意见为准。

5、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须 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6、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

8、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8.0米。

9、基地主要出入口须满足交警部门意见设置;停车位以交通部门意见为准。

10、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周边市政道路中心高程±0.3米。

11、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我局征询了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奉贤新城15单元聚秀路幼儿园(暂定名)新建工程的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现一并告知如下:

(一)单独审批部门: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

(二)内部协作部门:市交警总队、市地震局、区交警支队、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建管委、区国动办、区卫健委。需在设计方案阶段进一步征询部门意见;需在工程许可证阶段征询部门意见。

各相关部门具体意见附后,请按其意见及管理要求落实。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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