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奉贤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索引号:UB43000022025003
- 主题:政务公开
- 文号:沪奉建发〔2025〕3号
- 体裁:通知
- 印发时间:2025-03-31
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本市城市体检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建综规〔2024〕513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沪建综规〔2025〕141号)要求,我委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2025年奉贤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奉贤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本市城市体检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建综规〔2024〕513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沪建综规〔2025〕14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2025年奉贤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城市体检工作。深刻认识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城市体检作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 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整体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二、体检范围
按照“市区持续深化、街镇全面覆盖、社区扩大试点”的原则,在本区更大范围开展城市体检,包括区级和各街镇。聚焦城市建设领域,划细体检单元,覆盖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空间范围,建立区、街镇、社区三级体检体系。
(一)区级城市体检。以奉贤区辖区为体检范围,依托市级、区级城市体检指标,以系统评价为导向,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以产城融合、节能低碳、生态宜居等为目标,从各项城市功能和设施系统出发,综合评价城市生命体征状况和建设发展质量,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区、街镇、社区城市体检和专项体检,加强城市体检与“十五五”规划编制、城市更新行动、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房屋体检等专项工作的统筹。
(二)街镇级城市体检。区级统筹,以奉贤区各街镇城市化地区为体检范围,3年内实现全部街镇体检滚动覆盖,本年度选取南桥镇、金汇镇、庄行镇、青村镇、西渡街道、头桥街道6个街镇开展街镇城市体检。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以综合网格为依托,统筹考虑后续开展完整社区建设的社区规模和范围,科学划定街镇全域的社区体检单元。开展特色专项研究,聚焦群众关注和实际工作需求,统筹城市更新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从人居环境、公共空间、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商办产业、历史风貌等方面建立特色指标,排摸存量资源,查找问题短板,谋划生成更新项目,推动消除安全隐患、补齐功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
(三)社区级城市体检。各街镇选取不少于2个社区开展社区体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优先选择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为体检对象,计划开展上海市完整社区建设实践的社区应前置开展社区体检。社区居住人口规模宜为5000—12000人,以居民委员会管辖和服务范围为基础,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网、自然地形地貌和现状居住小区等边界,因地制宜确定社区体检单元。配合第三方专业团队摸清住房及附属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找准社区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缺口以及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
三、基本内容
(一)构建指标体系。区级层面,把体检作为整个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挥棒,综合市级传导指标,综合评价城市发展建设情况。根据区级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创建奉贤区特色指标,关注生态宜居、园林城市、既有建筑改造更新等方面。街镇层面,开展街区空间尺度的体检,找准街道环境整治、更新改造、产城融合方面的问题,建立各街区问题台账。社区层面,结合专项工作开展住房和社区维度的体检,重点开展普查排摸和访谈调研,精准定位住房隐患和社区短板,从居民需求侧出发推动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建设。
(二)采集填报数据。数据采集应采用“ 区—街镇—社区”三级联动,社区、居民、物业、企业等主体共同参与的方式。各级政府可通过部门统计填报、座谈访谈、现场走访踏勘、遥感影像识别、互联网大数据、居民问卷调查和意见征集等方式采集数据。数据来源以公开发布的政府统计数据为基础,主要采用2024年12月31日前数据,充分使用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住宅小区智慧监管平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等已有数据资源,避免重复调查。
(三)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区、街镇组织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调查问卷,社区体检应结合现场调研开展居民抽样问卷调查。全面收集整理分析调查数据,常态化引进人民建议征集和市民服务热线数据,编制社会调查报告,为问题病症识别与诊治提供充足的民意支撑。
(四)开展评估分析。对标国际先进城市经验和国家、地方标准规范,结合政府工作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科学确定指标参考值,建立评估参考体系。通过全市指标结果排名横向对比,定位奉贤区实际状况,确定主要问题。通过大数据、手机信令等第三方数据多元分析城市运行情况,为实际问题分析提供客观依据。结合市民投诉热线反馈情况,确定交通、住房、噪音等具体城市问题点位,空间化呈现城市问题与区域。
(五)开展专项体检。结合发展需求和历年体检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建立有针对性的专项评估指标,从“城市更新潜力区域(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整社区建设、道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绿色建筑与低碳发展”等方面选择不少于1项开展专项体检,及时发现奉贤城市运行短板弱项,发现群众切实关注的城市病。依据体检结果,系统谋划城市更新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科学合理制定形成下一年度城市更新行动项目实施计划。
(六)形成“一图一库”。“一图”为指标分析空间分布图集,将体检问题清单、存量资源清单、居民需求清单等精准定位落图,并纳入报告文本中做诊断分析。“一库”为矢量数据库,包括相关指标分析的矢量数据和采集表单,同步上传城市体检信息系统。数据库应采用gdb格式存储,各类数据要素采用点、线、面等形式提交,空间数据规范详见《上海城市体检工作技术指南》。数据库内各图层命名应与图集保持一致,提交方式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七)编制体检报告。城市体检评估报告,应包括专项体检报告。区、街镇应根据指标评估与问卷调查结果,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体检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诊断分析,将问题分为限时解决、尽力解决和长期谋划三类。其中,限时解决类主要是涉及安全、健康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尽力解决类主要是涉及难点、堵点,需要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落实保障措施的问题,长期谋划类主要是实施条件暂不成熟、需要进行前瞻性论证研究的问题。针对不同问题分类制定限时整改、持续提升、研究策划等对策措施,形成工程类、管理类、规划研究类项目建议,编制一表三清单(优势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治建议清单),形成各级年度城市体检报告。社区城市体检汇总形成体检指标调查表,以社区为单位汇交至街镇政府,纳入街镇城市体检报告。城市体检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上一年问题整改情况、本年度体检工作组织与主要成效、数据指标分析、总体评价、对策和行动建议等。区、街镇应分别汇总本辖区街镇和社区体检指标调查表、问题清单、工作特色等,建立问题台账,并选取可空间落图的指标和问题进行可视化表达,形成体检问题地图,台账、图纸等应作为城市体检报告的附件。
(八)强化成果应用。加强城市体检成果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的应用,重点服务城市更新行动和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通过体检空间化成果辅助识别更新潜力区域和管理薄弱区域。加强体检成果向更新项目的实施转化,通过区级和街镇级综合性体检识别更新潜力区域,通过开展城市更新专项体检,科学确定拟启动的更新项目和时序安排,形成更新项目储备库。要以体检报告为依据,分类梳理急难愁盼、难点堵点和长期谋划类问题,衔接1-3-5年城市更新任务,支撑编制年度更新规划实施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更新,系统整治体检发现的问题。
(九)完善信息系统。积极响应城市体检数字化建设要求,依托本区既有的信息平台,持续建设完善城市体检数字化应用场景。以CIM平台为底座,推进区、街镇、社区三级体检指标数据汇聚共享,积极组织区、街镇相关部门开展指标数据填报。强化与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和城市体征指标的联动,构建“动态监测—定期体检、评估—查找问题—整治措施—跟踪落实” 的在线闭环管理功能。
四、工作计划
对照工作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度城市体检工作实施计划及要求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5年3月)
按照市级城市体检工作通知,本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奉贤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以各层级城市体检指标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特色指标,完善指标体系,细化指标内容、获取方式、评价标准、体检周期等,统筹推进城市体检工作。
(二)数据采集填报(2025年4-5月)
全面开展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前应将指标分解为可获取、可计算、可反馈的分项数据,并明确指标的数据来源、采集方式、数据格式等,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对于社区普查类体检指标,重点以社区内2000年以前的住房为对象,由第三方专业团队利用数据智慧采集模块,结合现场调研、访谈交流开展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形成住房、小区和社区体检问题台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建议。相关单位、部门应登录上海市城市体检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区、街镇和社区各级于5月31日前完成数据采集与汇总统计工作。
(三)开展社会问卷调查(2025年4-5月)
社会问卷调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依托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等开展,线下主要采取社区体检现场走访、座谈等形式。调查对象应以16周岁以上当地常住居民为主,调查范围不宜少于其常住人口数的千分之二,每个试点社区抽样数量宜为50—100份。区、街镇、社区级调查问卷原则上应采用市级社会调查问卷(另行发布),区、街镇也可结合区域建设重点、难点、热点优化问卷设计。
(四)编制体检报告(2025年5-7月)
区、街镇、社区各级对数据进行系统分析,综合评估城市运行状态,诊断城市病症并总结病因,提出对策措施,形成城市体检报告和专项体检报告。根据市住建委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体检报告编制工作,区、街镇体检报告初稿于6月30日前完成上报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经区、街镇政府认可并加盖公章后的城市体检报告于7月31日前正式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五)推进成果应用
根据年度城市体检报告,区级部门建立重点领域行动建议和城市更新项目库,结合资金条件,合理安排时序推进项目实施。各街镇、社区制定行动计划,将居民需求程度高、实施利益主体积极性较高的项目列为优先建设项目,明确实施路径、时间节点、资金安排。总结本年度城市体检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强化监测评价,加强对体检问题整治措施的定期跟踪、反馈,将城市体检年度工作成效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 区级统筹、部门协作、属地负责、多元参与” 的工作模式,区建设管理委牵头,区级部门配合完成区级城市体检工作,街镇同步推进街镇、社区体检工作。成立街镇城市体检工作小组,由街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街镇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技术团队等协同参与,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城市体检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街镇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城市体检工作质量。加强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行动、完整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城区建设等专项工作统筹,合理安排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技术支撑。第三方专业团队应全过程参与城市体检工作,包括数据采集、分析诊断、编制城市体检报告等,并对报告质量负责。第三方专业团队应当配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和应用城市体检工作方法,且长期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依托报纸、网络、电视、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畅通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城市体检评估和更新实践中的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工作成效,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 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5年奉贤区城市体检基本指标体系
2.2025年奉贤区城市体检基础数据采集表
3.专项体检建议研究内容
4.社区体检单元划定参考标准
附件1
2025年奉贤区城市体检基本指标体系(区级)
序号 |
维度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指标数据 |
单位 |
牵头 部门 |
补充 资料 |
|
---|---|---|---|---|---|---|---|---|
1 |
宜居共建 |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覆盖率 |
全区文、教、体、卫、养老等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km服务半径覆盖的城镇住宅用地面积平均值占城镇住宅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
- |
% |
区规划资源局 |
需提供公共服务设施的点位相关信息 |
|
2 |
千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 |
全区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 |
分子 |
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面积 |
M2 |
区民政局 |
- |
|
分母 |
全区常住人口数量1 |
千人 |
||||||
指标值 |
全区千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 |
M2/千人 |
||||||
3 |
公建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估算) |
全区公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数占核定床位数比重。 |
分子 |
全区公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数 |
人 |
区民政局 |
- |
|
分母 |
全区公建养老机构核定床位数 |
张 |
||||||
指标值 |
全区公建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估算) |
% |
||||||
4 |
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全区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分子 |
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总量 |
个 |
区教育局 |
- |
|
分母 |
全区常住人口数量1 |
千人 |
||||||
指标值 |
全区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千人 |
||||||
5 |
小学学额达标率 |
全区当年能提供小学学位数量占适龄学生就学需求比例。 |
分子 |
全区当年能提供小学学位数量 |
个 |
区教育局 |
- |
|
分母 |
全区适龄学生(小学)总数 |
人 |
||||||
指标值 |
全区小学学额达标率 |
% |
||||||
6 |
初中学额达标率 |
全区当年能提供初中学位数量占适龄学生就学需求比例。 |
分子 |
全区当年能提供初中学位数 |
个 |
区教育局 |
- |
|
分母 |
全区适龄学生(初中)总数 |
人 |
||||||
指标值 |
全区初中学额达标率 |
% |
||||||
7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全区建成区内常住人口人均拥有的体育场地面积。 |
分子 |
全区体育场地总面积 |
万M2 |
区体育局 |
- |
|
分母 |
全区常住人口数量 |
万人 |
||||||
指标值 |
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M2/人 |
||||||
8 |
校园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比例 |
实施对外开放体育场地的校园数量占全区校园数量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非教学时间对社会开放体育场地的学校数量(除幼托、高校以外,含民办学校) |
个 |
区教育局 |
需提供对外开放校园体育场地的点位相关信息 |
|
分母 |
全区校园总数量(除幼托、高校以外,含民办学校) |
个 |
||||||
指标值 |
全区校园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比例 |
% |
||||||
9 |
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转型为租赁住房用地新建或利用企事业单位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数量(或项目数量) |
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转型为租赁住房用地新建或利用企事业单位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数量(或项目数量)。 |
- |
套(间)/个 |
区房管局 |
需提供典型案例,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情况排摸见附件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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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全韧性 |
经排查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住宅整改率 |
全区城镇住房中经排查鉴定为C级或D级住房中完成整治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城镇住房排查工作中,经排查鉴定为C级或D级住房中完成整治的房屋数量 |
幢 |
区房管局 |
- |
分母 |
全区城镇住房排查工作中,经排查鉴定为C级或D级住房数量 |
幢 |
||||||
指标值 |
全区经排查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住宅整改率 |
% |
||||||
11 |
完成有高坠隐患的住宅小区隐患整改率(含完成隐患排险) |
有高坠隐患的住宅小区完成隐患整改的房屋门牌幢数量(含完成隐患排险)占比存在高坠隐患房屋门牌幢总数量。 |
分子 |
全区有高坠隐患的住宅小区中,累计已完成隐患整改(含完成隐患排险)的房屋门牌幢数量 |
幢 |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
未完成高坠隐患整改房屋的点位相关信息 |
|
分母 |
全区经排查发现的存在高坠隐患房屋门牌幢总数量 |
幢 |
||||||
指标值 |
全区完成有高坠隐患的住宅小区隐患整改率(含完成隐患排险) |
% |
||||||
12 |
A类(风险系数较大)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占比 |
当年A类(风险系数较大)既有玻璃幕墙建筑总栋数占比上传既有玻璃幕墙建筑总栋数。 |
分子 |
全区当年A类(风险系数较大)既有玻璃幕墙建筑总栋数 |
栋 |
区建管委 |
- |
|
分母 |
上传既有玻璃幕墙建筑总栋数(“云幕墙”系统) |
栋 |
||||||
指标值 |
全区A类(风险系数较大)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占比 |
% |
||||||
13 |
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高坠隐患应急抢险处置落实率 |
已落实应急抢险处置的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坠隐患的既有玻璃幕墙数量占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既有玻璃幕墙总数的比例。 |
分子 |
已落实应急抢险处置的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坠隐患的既有玻璃幕墙数量 |
栋 |
区建管委 |
- |
|
分母 |
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既有玻璃幕墙总数 |
栋 |
||||||
指标值 |
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高坠隐患应急抢险处置落实率 |
% |
||||||
14 |
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率 |
全区加装远程监测装置的在用住宅电梯数占在用住宅电梯总数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加装远程监测装置的在用住宅电梯数量 |
台 |
区市场监管局 |
- |
|
分母 |
全区在用住宅电梯总数量 |
台 |
||||||
指标值 |
全区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率 |
% |
||||||
15 |
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累计覆盖率 |
全区投入使用满15年且经安全评估(专家评议)的在用住宅电梯数占投入使用满15年的在用住宅电梯总数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投入使用满15年且经安全评估(专家评议)的在用住宅电梯数量 |
台 |
区市场监管局 |
- |
|
分母 |
全区投入使用满15年的在用住宅电梯总数量 |
台 |
||||||
指标值 |
全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累计覆盖率 |
% |
||||||
16 |
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专家评议)后更新改造重大修理完成率 |
全区经安全评估(专家评议)后完成更新、改造、重大修理的老旧住宅电梯数占经安全评估(专家评议)结论为更新、改造、重大修理的老旧住宅电梯总数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经安全评估(专家评议)后完成更新、改造、重大修理的老旧住宅电梯数量 |
台 |
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 |
- |
|
分母 |
全区经安全评估(专家评议)结论为更新、改造、重大修理的老旧住宅电梯总数量 |
台 |
||||||
指标值 |
全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专家评议)后更新改造重大修理完成率 |
% |
||||||
17 |
人均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 |
全区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与常住人口的比值。 |
分子 |
全区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 |
万M2 |
区应急局 |
- |
|
分母 |
全区常住人口数量 |
万人 |
||||||
指标值 |
全区人均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 |
M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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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数量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调查超大特大城市具备相应市政配套条件的具有隔离功能旅游居住设施、医疗应急服务点、城郊大仓基地等“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数量,查找城市在应对新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
-
|
个(间) |
区发展改革委 |
- |
||
19 |
年度火灾死亡人数 |
年度内发生的火灾,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灼、爆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碾压、碰撞、坠落、踩踏等原因直接导致死亡的人员数量。 |
-
|
人 |
区消防救援局 |
- |
||
20 |
对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实施行政处罚的事项数量 |
全区对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实施行政处罚的事项数量。 |
-
|
件 |
区消防救援局 |
- |
||
21 |
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比重 |
已完成加装相应消防设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住宅小区数量占建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住宅小区总数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已完成加装相应消防设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住宅小区数量 |
个 |
区房管局、区消防救援局 |
- |
|
分母 |
全区建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住宅小区总数量 |
个 |
||||||
指标值 |
全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比重 |
% |
||||||
22 |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完成率 |
全区海绵城市规划建成区域面积与城市建成区的比值。 |
分子 |
全区海绵城市规划建成区域面积 |
KM2 |
区建管委 |
- |
|
分母 |
全区建成区面积 |
KM2 |
||||||
指标值 |
全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完成率 |
% |
||||||
23 |
基本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覆盖区域面积 |
全区城镇基本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的区域面积。 |
- |
KM2 |
区水务局 |
- |
||
24 |
完成抽查的排水主管/支连管平均合格率 |
全区当年完成抽查的排水主管/排水支连管的平均合格率。(请同时提供各街镇数据) |
分子1 |
全区当年进行日常养护功能性抽查的排水主管中合格的数量 |
条段 |
区水务局 |
- |
|
分母1 |
全区当年进行日常养护功能性抽查的排水主管总量 |
条段 |
||||||
指标值1 |
全区完成抽查的排水主管平均合格率 |
% |
||||||
分子2 |
全区当年进行日常养护功能性抽查的排水支连管中合格的数量 |
条段 |
||||||
分母2 |
全区当年进行日常养护功能性抽查的排水支连管总量 |
条段 |
||||||
指标值2 |
全区完成抽查的排水支连管平均合格率 |
% |
||||||
指标值3 |
分街镇完成抽查的排水主管平均合格率 |
% |
||||||
指标值4 |
分街镇完成抽查的排水支连管平均合格率 |
% |
||||||
25 |
市政排水管网3级及以上管道结构性缺陷未修复管网数量 |
市政排水管网中属于3级及以上结构性缺陷且未修复的管段数量。 |
- |
管段 |
区水务局 |
- |
||
26 |
城市常年积水内涝点数量/住宅小区积水点数量 |
全区建成区内现存常年积水的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积水点数量。(不含住宅小区)/住宅小区内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积水点数量。 |
指标值1 |
全区建成区内现存常年积水的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积水点数量(道路与下立交) |
个 |
区水务局、区房管局 |
- |
|
指标值2 |
全区住宅小区内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积水点数量 |
个 |
||||||
27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全区公共供水总量与城市公共供水注册用户用水量之差,与城市公共供水总量的比值,减去修正值。 |
- |
% |
区水务局 |
- |
||
28 |
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完成率 |
当年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长度占比当年计划实施长度。 |
分子 |
全区当年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长度 |
KM |
区水务局 |
- |
|
分母 |
全区当年计划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长度 |
KM |
||||||
指标值 |
全区当年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完成率 |
% |
||||||
29 |
二次供水移交接管率 |
由供水企业统一接管的二次供水设施的小区占总服务小区数量比例。 |
分子 |
全区已完成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接管的住宅小区数量 |
个 |
区水务局 |
- |
|
分母 |
全区由供水企业服务小区总数量 |
个 |
||||||
指标值 |
全区二次供水移交接管率 |
% |
||||||
30 |
燃气管道外损事故发生量 |
全区当年发生的燃气管道外损事故总数量。 |
- |
起 |
区建管委 |
- |
||
31 |
存量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完成率(市政道路/街坊范围分别统计) |
2022年以来市政道路/街坊范围内已经完成改造的老旧燃气管道的累计数占排摸的道路/街坊老化管道总数的比例(市政道路/街坊范围分别统计)。 |
分子1 |
2022年以来全区市政道路已经完成改造的老旧燃气管道的累计数量 |
KM |
区建管委 |
- |
|
分母1 |
全区排摸的市政道路老化管道总数量 |
KM |
||||||
指标值1 |
全区存量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完成率(市政道路) |
% |
||||||
分子2 |
2022年以来全区街坊范围内已经完成改造的老旧燃气管道的累计数量 |
KM |
||||||
分母2 |
全区街坊老化管道总数量 |
KM |
||||||
指标值2 |
全区存量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完成率(街坊范围) |
% |
||||||
32 |
品质更新 |
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完成率 |
完成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建筑面积占比“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建筑面积。(无可不填) |
分子 |
全区已完成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建筑面积 |
M2 |
区建管委 |
- |
分母 |
全区“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建筑面积 |
M2 |
||||||
指标值 |
全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完成率 |
% |
||||||
33 |
小梁薄板住房改造项目完成占比 |
已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面积占待改造小梁薄板房屋改造面积的比例。(无可不填) |
分子 |
全区已完成不成套职工住宅中小梁薄板住房改造房屋建筑面积 |
万M2 |
区房管局 |
-
|
|
分母 |
全区不成套职工住宅中小梁薄板的总建筑面积 |
万M2 |
||||||
指标值 |
全区小梁薄板住房改造项目完成占比 |
% |
||||||
34 |
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率 |
计划周期内已经完成修缮改造的老旧小区数量占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总数的比例。 |
分子 |
计划周期内已经完成修缮改造的老旧小区数量 |
个 |
区房管局 |
2000年前住宅小区的点位相关信息 |
|
分母 |
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总数量 |
个 |
||||||
指标值 |
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率 |
% |
||||||
35 |
“城中村”启动改造率 |
累计经政府批准认定启动的城中村项目总个数占城镇开发边界内需要改造城中村项目的总数量的比例。(无可不填) |
分子 |
全区累计经政府批准认定启动的城中村项目总个数 |
个 |
区房管局 |
- |
|
分母 |
全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需要改造城中村项目的总数量 |
个 |
||||||
指标值 |
全区“城中村”启动改造率 |
% |
||||||
36 |
非成套住宅数量 |
按照《住宅性能评定标准》要求,调查既有住宅中没有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的情况。(请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细化指标解释) |
- |
户 |
区房管局 |
- |
||
37 |
美丽街区建设覆盖率 |
美丽街区建设累计覆盖面积占比建成区面积。 |
分子 |
全区美丽街区建设累计覆盖面积 |
KM2 |
区绿化市容局 |
- |
|
分母 |
全区建成区面积 |
KM2 |
||||||
指标值 |
美丽街区建设覆盖率 |
% |
||||||
38 |
低效产业用地总面积占比 |
全区经评估确认的低效产业用地(C、D类)总用地面积占产业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经评估确认的低效产业用地(C、D类)总用地面积 |
KM2 |
区规划资源局、区经委 |
- |
|
分母 |
全区产业用地总面积 |
KM2 |
||||||
指标值 |
低效产业用地总面积占比 |
% |
||||||
39 |
全区低效产业用地提升改造项目平均企业入住率 |
全区低效产业用地提升改造项目中完成改造的,且开始引入企业的项目,其平均企业入住率。(本年度若无低效产业用地提升改造项目可不填) |
- |
% |
区经委 |
- |
||
40 |
写字楼平均空置率(可选样本数) |
全区商务楼宇上半年及下半年平均空置率。(商务楼宇的样本范围请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 |
% |
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经委 |
写字楼点位的相关信息 |
||
41 |
写字楼启动实施更新改造项目数量(功能置换) |
全区已经启动实施功能置换类更新改造项目的写字楼数量。(如转换为公寓、酒店、保租房、综合体等,产业园区内用于办公的楼宇除外) |
-
|
个 |
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经委 |
- |
||
42 |
绿色低碳 |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建成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建成区居住用地总面积的百分比。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500米服务半径计算,2000(含)-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按照300米服务半径计算。 |
分子 |
全区建成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 |
KM2 |
区绿化市容局 |
- |
分母 |
全区建成区居住用地总面积 |
KM2 |
||||||
指标值 |
全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 |
||||||
43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年末城区范围内公园绿地面积与城区常住人口数量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年末公园绿地面积 |
M2 |
区绿化市容局 |
- |
|
分母 |
全区常住人口数量 |
人 |
||||||
指标值 |
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M2/人 |
||||||
44 |
万人拥有绿道长度 |
年末行政区范围内绿道长度与行政区常住人口数量的比例。 |
分子 |
年末行政区范围内绿道长度 |
KM |
区绿化市容局 |
绿道线型的相关信息 |
|
分母 |
全区常住人口数量 |
万人 |
||||||
指标值 |
全区万人拥有绿道长度 |
KM/万人 |
||||||
45 |
外环内道路单侧或两侧未有行道树的城市道路长度 |
外环内道路单侧或两侧未有行道树的城市道路长度。 |
- |
KM |
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 |
未有行道树路段线型的相关信息 |
||
46 |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次达标率 |
全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点次,占监测点次的百分比。 |
分子 |
全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点次数量 |
个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分母 |
全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总点次数量 |
个 |
||||||
指标值 |
全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次达标率 |
% |
||||||
47 |
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小区覆盖率 |
使用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固定厢房式收运、回收箱式收运、预约交付式清运)的住宅小区占所有住宅小区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使用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的住宅小区数量 |
个 |
区绿化市容局 |
需提供典型案例 |
|
分母 |
全区所有住宅小区数量 |
个 |
||||||
指标值 |
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小区覆盖率 |
% |
||||||
48 |
新建建筑光伏装机容量 |
全区当年新建建筑光伏装机容量。 |
- |
万kW |
区建管委 |
- |
||
49 |
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标准建筑总面积 |
本年度全区新建居住建筑中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建筑总面积。 |
- |
万M2 |
区建管委 |
- |
||
50 |
本年度竣工及运行后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面积 |
本年度全区竣工及运行后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总建筑面积。 |
- |
万M2 |
区建管委 |
- |
||
51 |
本年度落实近零能耗建筑面积 |
本年度已经按照近零能耗建筑标准完成设计、施工并投入使用的建筑总面积。 |
- |
万M2 |
区建管委 |
- |
||
52 |
既有公共建筑本年度节能改造面积 |
完成的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措施的总建筑面积。 |
- |
万M2 |
区建管委 |
- |
||
53 |
接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比例 |
已接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累计面积占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总面积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已接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累计建筑总面积 |
万M2 |
区建管委 |
- |
|
分母 |
全区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总面积 |
万M2 |
||||||
指标值 |
全区接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比例 |
% |
||||||
54 |
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建设的区域面积 |
全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建设的区域总面积。 |
- |
KM2 |
区建管委 |
- |
||
55 |
交通便捷 |
停车共享泊位平均利用率 |
全区停车共享车位平均使用比例。(填报时请备注数据的口径,是线上签约数据还是线下签约数据) |
- |
% |
区交通委 |
- |
|
56 |
单位电动自行车插口数量 |
辖区平均每辆电动自行车配置的充电插口数量。 |
分子 |
全区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口数量 |
个 |
区应急局 |
- |
|
分母 |
全区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数量 |
辆 |
||||||
指标值 |
单位电动自行车插口数量 |
个/辆 |
||||||
57 |
电动自行车火灾数量 |
全区当年电动自行车因本体故障或充电线路故障引发的火灾事故数量。 |
- |
起 |
区消防救援局 |
- |
||
58 |
专用非机动车道占所有干道比例 |
全区建成区内具有物理隔离的非机动车道干路长度,与所有干路以上(含次干路+主干路)道路长度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建成区内具有物理隔离的非机动车道干路长度 |
KM |
区交通委 |
未具有物理隔离的非机动车道干路线段的相关信息 |
|
分母 |
全区建成区内所有干路以上(含次干路+主干路)道路长度 |
KM |
||||||
指标值 |
全区建成区专用非机动车道占所有干道比例 |
% |
||||||
59 |
禁非道路总长度 |
全区禁止非机动车通行路段总长度。 |
- |
KM |
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 |
- |
||
60 |
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年死亡人数(含电动自行车) |
当年因自行车交通事故(包括电动自行车)死亡的人数。 |
- |
人 |
区公安分局 |
- |
||
61 |
轨道交通站点50米范围内/100米范围内周边公交配套率 |
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米、100米范围内公交配套率。 |
指标值1 |
轨道交通站点50米范围内周边公交配套率 |
% |
区交通委 |
- |
|
指标值2 |
轨道交通站点100米范围内周边公交配套率 |
% |
||||||
62 |
多元共享 |
优秀历史建筑空置率 |
全区优秀历史建筑空置数量占优秀历史建筑总数的比例。其中“空置”指“长期空置(整幢空置达五年及以上)”。 |
分子 |
全区优秀历史建筑整幢空置达五年以上建筑总数量 |
幢 |
区房管局 |
优秀历史建筑点位的相关信息 |
分母 |
全区优秀历史建筑总数量 |
幢 |
||||||
指标值 |
优秀历史建筑空置率 |
% |
||||||
63 |
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修缮率 |
全区已完成修缮的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数量占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总数的比例。 |
分子 |
全区已完成修缮的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数量 |
幢 |
区房管局 |
优秀历史建筑点位的相关信息 |
|
分母 |
全区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总数 |
幢 |
||||||
指标值 |
全区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修缮率 |
% |
||||||
64 |
9岁及以下实有人口占比 |
全区实有人口中,9岁及以下人口占实有人口总量的比例。 |
分子1 |
全区实有人口中,0-4岁人口数量 |
万人 |
区公安分局 |
- |
|
分子2 |
全区实有人口中,5-9岁人口数量 |
|
||||||
分母 |
全区实有人口总数量 |
万人 |
||||||
指标值 |
9岁及以下实有人口占比 |
% |
||||||
65 |
人口年龄中位数 |
当年全区实有人口年龄中位数。 |
- |
岁 |
区公安分局 |
- |
||
66 |
精细共治 |
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占比 |
全区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占比。 |
分子 |
全区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数量 |
个 |
区房管局 |
- |
分母 |
全区住宅小区总数量 |
个 |
||||||
指标值 |
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占比 |
% |
||||||
67 |
网格化管理及时结案率 |
全区网格化管理及时结案率。(请同时提供分街镇网格化管理及时结案率) |
各类网格来源案件的及时完成数/各类网格来源案件总数(完成数+未完成数)*100% |
% |
区城运中心 |
- |
||
68 |
网格化工单先行发现率 |
网格员或网格化管理系统主动发现并上报的工单数量占应发现案件总数的比例。(请结合实际工作细化指标解释,请同时提供分街镇网格化工单先行发现率) |
市住建委统一提供 |
% |
区城运中心 |
- |
||
69 |
“12345”热线回访满意度 |
全区市民、企业对热线诉求处置情况的满意比例。(请同时提供分街镇“12345”热线回访满意度) |
市级热线回访满意度 |
% |
区城运中心 |
|
||
70 |
智慧高效 |
安全型智能燃气表覆盖率 |
全区安装安全型智能燃气表户数占比管道气总用户数。(分别统计1.0版/2.0版) |
分子1 |
全区安装1.0版智能燃气表户数 |
万户 |
区建管委 |
- |
分子2 |
全区安装2.0版安全型智能燃气表户数 |
万户 |
||||||
分母 |
全区管道天然气总用户数 |
万户 |
||||||
指标值1 |
全区1.0版智能燃气表覆盖率 |
% |
||||||
指标值2 |
全区2.0版安全型智能燃气表覆盖率 |
% |
||||||
71 |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物联网接入率 |
调查分析全区接入了消防物联网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楼栋数量,占全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楼栋总数的百分比。 |
分子 |
全区接入了消防物联网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数 |
幢 |
区消防救援局 |
- |
|
分母 |
全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楼栋总数 |
幢 |
||||||
指标值 |
全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物联网接入率 |
% |
||||||
72 |
智慧工地覆盖率 |
在建规上工地管理中应用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场景(一个场景及以上)占在建规上工地总数量的比重。 |
分子 |
全区在建规上工地管理中应用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场景(一个场景及以上)的工地数量 |
个 |
区建管委 |
见附件2-2 |
|
分母 |
全区在建规上工地总数量 |
个 |
||||||
指标值 |
智慧工地覆盖率 |
% |
2025年奉贤区城市体检基本指标体系(街镇级)
维度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单位 |
指标数据 |
空间 数据 |
数据获取方式 |
---|---|---|---|---|---|---|---|
宜居共建 |
1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
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的居住用地占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据《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包括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含分中心)、日间照护场所和助餐服务场所。其中: 1、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含分中心):提供日间照护和助餐服务,综合性,按照服务半径1000m计算; 2、日间照护场所:日常护理、休闲活动,按照服务半径500m计算; 3、助餐服务场所:按照服务半径500m计算。 |
% |
1、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护场所、助餐服务场所)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m2)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
2、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m2) |
|||||||
2 |
养老床位入住率 |
辖区内养老机构实际有人入住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依据《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养老床位包括街镇内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长者照护之家)中设置的床位。 |
% |
1、辖区内养老机构实际有人入住的养老床位数(张) |
设施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
2、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总数(张) |
|||||||
3 |
社区食堂日均供餐量(含助餐服务场所供餐量) |
街镇内各社区食堂年度日均供餐量之和与社区食堂总数的比例。依据《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查找街镇内社区食堂供餐量情况。 |
客 |
1、社区食堂数量(个) |
设施点位数据 |
||
2、各社区食堂年度日均供餐量(客) |
|||||||
4 |
社区婴幼儿、儿童养育托管点覆盖率 |
辖区内社区婴幼儿、儿童养育托管点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据《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社区婴幼儿、儿童养育托管点服务半径不宜小于500m。 |
% |
1、辖区内社区婴幼儿、儿童养育托管点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m2) |
设施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
2、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m2) |
|||||||
5 |
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 |
辖区内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设施利用率可按开放时间占比或参与人次占比情况统计。依据《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包括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地。其中: 1、社区市民健身中心按照服务半径不宜小于1000m; 2、多功能运动场地服务半径不宜小于500m。 |
% |
1、辖区内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m2) |
设施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
2、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m2) |
|||||||
3、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利用率(%) |
|||||||
6 |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覆盖率 |
辖区内社区卫生设施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据《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主要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服务半径不宜小于1000m。 |
% |
1、辖区内社区卫生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m2) |
设施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
2、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m2) |
|||||||
7 |
社区文化设施覆盖率 |
辖区内社区文化设施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据《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上海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标准》要求,社区文化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宜小于1000m。设施利用率可按开放时间占比或参与人次占比情况统计。社区文化设施包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图书馆、信息苑、社区教育、儿童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区学校(老年学校、成年兴趣培训学校、职业培训中心、儿童兴趣活动)。 |
% |
1、辖区内社区文化设施(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学校)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m2) |
设施点位数据 |
||
2、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m2) |
|||||||
3、社区文化设施利用率(%) |
|||||||
8 |
室内菜场覆盖率 |
辖区内室内菜场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据《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上海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标准》,室内菜场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室内菜场包括含有菜市场功能的超市、商铺等便民设施。 |
% |
1、含有菜市场功能的超市、商铺等便民设施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m2) |
设施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 |
|
2、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m2) |
|||||||
9 |
集中式商业项目数量 |
辖区内集中式商业项目数量。集中式商业是指所有或绝大部分店铺集中在同一栋建筑内或同一个建筑群内,且统一招商、运营和物业管理的商业项目。项目类型包含购物中心、独立百货等商业综合体和集中管理的开放式商业街区等,不包含零散沿街商铺。(无可不填) |
个 |
1、购物中心、独立百货等商业综合体数量(个) |
项目点位数据 |
||
2、集中管理的开放式商业街区数量(个) |
|||||||
10 |
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人数占比 |
辖区内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轮候人数占比街镇内常住人口总数。 |
% |
1、辖区内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轮候人数(人) |
— |
数据统计 |
|
2、街镇内常住人口总数(人) |
|||||||
安全韧性 |
11 |
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小区数量 |
辖区内有经排查鉴定为C级或D级住房的小区数量。 |
个 |
1、辖区内存在经排查鉴定为C级住房的小区数量(个) |
小区面域数据/住宅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 |
2、辖区内存在经排查鉴定为D级住房的小区数量(个) |
|||||||
12 |
存在高坠隐患的小区数量 |
辖区内存在高坠隐患的小区数量。依据《关于上海市既有住宅外墙高坠隐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房更新[2022]147号,高坠隐患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情况: 1、存在楼栋外墙墙面有明显开裂、空鼓、脱落等情况的小区数量(*二层及以下楼层位置的外墙墙面损坏不宜计入); 2、存在楼栋共用外墙窗户、建筑附属构件有明显裂缝、松动、脱落等情况的小区数量(*二层及以下楼层位置的外立面附属构件不宜计入); 3、存在楼栋空调外机架、雨篷、花架、晾衣架、防盗窗等外墙附着物及户内外墙窗户有明显变形、松动、脱落等情况的小区数量(*二层及以下楼层位置的外立面附着物不宜计入) |
个 |
1、存在楼栋外墙墙面损坏情况楼栋的小区数量(个) |
小区面域数据/住宅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 |
|
2、存在楼栋共用外墙窗户、建筑附属构件损坏情况的小区数量(个) |
|||||||
3、存在楼栋外墙附着物及户内外墙窗户损坏情况的小区数量(个) |
|||||||
13 |
易涝积水风险点数量 |
调查辖区建成区内市政道路、小区内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风险点数量。 |
个 |
1、市政道路内易涝积水风险点数量(个) |
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 |
|
2、小区内易涝积水风险点数量(个) |
|||||||
14 |
需要改造的市政道路长度 |
经排摸和评估,存在路面破损、塌陷问题,需要改造的市政道路(机动车道)长度。 |
千米 |
1、存在路面破损问题的市政道路(机动车道)长度(千米) |
道路线段数据 |
||
2、存在路面塌陷问题的市政道路(机动车道)长度(千米) |
|||||||
15 |
社区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覆盖率 |
建设有社区义务消防队(兼职模式、配置消防器材装备箱的微型消防站)的小区数量,占街镇内全部小区数量的比例。 |
% |
1、建设有社区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小区数量(个) |
设施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 |
|
2、辖区内全部小区数量(个) |
|||||||
16 |
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可有效容纳避难人数 |
辖区内全部应急避难场所可有效容纳避难人数的总和。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指以应对地震和台风为主,兼顾其他灾害事故,用于因灾害产生的避难人员生活保障和集中救援的避难场地,鼓励充分利用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馆)、露天大型停车场等均衡布局。 |
千人 |
1、应急避难场所数量(个) |
场所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 |
|
2、应急避难场所有效容纳避难人数(千人) |
|||||||
品质更新 |
17 |
老旧小区数量占比 |
辖区内建成于2000年底以前的小区数量,占全部小区数量的比例。 |
% |
1、辖区内建成于2000年底以前的小区数量(个) |
— |
数据统计 |
2、辖区内全部小区数量(个) |
|||||||
18 |
需要开展美丽家园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数量 |
经摸排需要实施美丽家园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总数量。 |
个 |
— |
小区面域数据 |
数据统计 |
|
19 |
需要开展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的小区数量 |
经摸排需要开展二次供水改造的小区总数量。 |
个 |
— |
小区面域数据 |
数据统计 |
|
20 |
需要开展雨污混接改造的小区数量 |
经摸排需要开展雨污混接改造工作的小区总数量。 |
个 |
— |
小区面域数据 |
数据统计 |
|
21 |
需要开展加装电梯的小区数量 |
经摸排客观条件满足加梯要求且有加梯需求的小区数量。 |
个 |
— |
小区面域数据 |
数据统计 |
|
22 |
需要更新改造的不成套里弄、公寓、花园住宅的建筑面积 |
查找需要更新改造的不成套里弄、公寓、花园住宅的建筑面积。(无可不填) |
万m2 |
1、需要更新改造的不成套里弄建筑面积(万m2) |
点位数据 |
||
2、需要更新改造的公寓建筑面积(万m2) |
|||||||
3、需要更新改造的花园住宅建筑面积(万m2) |
|||||||
23 |
低效产业用地总面积 |
辖区内经评估确认的低效产业用地总面积,并摸清当年未完成处置的低效产业用地的项目数量。低效用地是指城镇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建设用地。 |
m2 |
1、低效产业用地项目数量(个) |
点位数据/面域数据 |
数据统计 |
|
2、低效产业用地面积(m2) |
|||||||
3、当年列入低效产业用地处置清单的项目数量(个) |
|||||||
4、当年完成处置的低效产业用地的项目数量(个) |
|||||||
24 |
具有更新改造潜力的老旧商业街区数量 |
查找老旧商业街区在购物、娱乐、旅游、文化等多功能多业态集聚、建筑设施安全、公共空间塑造、运营服务、文化特色等方面的问题短板与更新改造潜力。老旧商业街区既包括高等级的城市老旧商圈、步行街,也包括街道、社区层级的商业节点及商业街道。可以是单体商业综合体、线性商业集中的街道或商圈面状区域。 |
个 |
1、具有更新改造潜力的面状商圈数量(个) |
点/线/面数据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
2、具有更新改造潜力的线性商业集中的街道数量(个) |
|||||||
3、具有更新改造潜力的单体商业综合体数量(个) |
|||||||
25 |
商务楼宇空置率 |
按季度统计辖区内已竣工且投入使用的商务楼宇空置情况。商务楼宇空置率为总空置面积与总可租面积的比例。空置面积按照连续未出租或未使用≥30天的面积(含到期未续租、已退租未重新签约)计,可租面积按楼宇产权证载明的办公用途建筑面积,扣除物业自用、设备间等不可租赁区域计。 |
% |
1、商务楼宇数量(栋) |
点位数据 |
||
2、总空置面积(万㎡) |
|||||||
3、总可租面积(万㎡) |
|||||||
26 |
需要品质提升的低效闲置空间数量 |
依据《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摸排环境品质有待提升的公共空间、绿地、道路市政设施等低效闲置空间数量。 |
个 |
1、环境品质有待提升的公共空间数量(个) |
点/线/面数据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
2、环境品质有待提升的绿地数量(个) |
|||||||
3、环境品质有待提升的道路市政设施数量(个) |
|||||||
4、其他低效闲置空间数量(个) |
|||||||
绿色低碳 |
27 |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辖区内公园绿化活动场地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与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据《上海市“15 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查找社区及以下公共绿地的缺口与不足,主要为以下三类: 1、社区级公共绿地:用地面积≥3000㎡/处,按照服务半径不宜小于1000m计算; 2、社区级以下公共绿地:400㎡/处≤用地面积<3000㎡/处,按照服务半径不宜小于500m计算; 3、口袋公园:用地面积<400㎡/处,按照服务半径不宜小于300m计算。 |
% |
1、公园绿化活动场地(社区级公共绿地、社区级以下公共绿地、口袋公园)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m2) |
口袋公园提供点数据,其余均提供面数据 |
数据统计 |
2、辖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m2) |
|||||||
28 |
滨水空间公共开放度 |
面向公众开放的滨水空间长度,占辖区内滨水空间总长度的比例。 |
% |
1、面向公众开放的滨水空间长度(千米) |
线/面数据 |
数据统计 |
|
2、辖区内滨水空间总长度(千米) |
|||||||
29 |
未配置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小区数量 |
查找辖区内未配置且有居民需求安装公共充电桩的住宅小区数量。 |
个 |
— |
小区面域数据 |
数据统计 |
|
30 |
需要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小区数量 |
查找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置缺口,摸清未配置且有安装需求或配置较早不满足标准要求的住宅小区数量。 |
个 |
— |
小区面域数据 |
数据统计 |
|
交通便捷 |
31 |
存在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的点位数量 |
按照《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要求,结合现场探勘,居民意见征询等手段,查找市政道路两侧人行道、轨交站点出入口、商务楼宇等点位的电动车、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 |
个 |
1、两侧人行道存在电动车、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的市政道路数量(个) |
道路线段数据、轨交站点和商务楼宇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2、出入口存在电动车、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的轨交站点出入口数量(个) |
|||||||
3、存在电动车、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的商务楼宇数量(个) |
|||||||
32 |
上一年度市政人行道修复次数10次以上条段数量 |
经街镇体检发现上一年度市政人行道修复次数10次以上条段数量。(无可不填) |
条/段 |
— |
道路线段数据 |
数据统计 |
|
33 |
步行交通网络的断点数量 |
按照《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要求,查找辖区内市政道路范围内的人行道、步行街、公共通道、过街天桥和地道、空中步行连廊、公共绿地内的步行空间不连续的点位数量。 |
个 |
— |
点位数据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
34 |
需要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公交站点占比 |
按照《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23年修订)要求,查找未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公交站点数量占辖区内全部公交站点数量的比例。 |
% |
— |
未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公交站点点位数据 |
||
精细共治 |
35 |
未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数量 |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查找未实行小区物业管理,未建立所在街道党(工)委统一协调,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机制,未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等问题。 |
个 |
— |
小区面域数据 |
数据统计 |
36 |
存在乱拉空中线路问题的道路数量 |
按照《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要求,查找街道上电力、通信等立杆和空中架设缆线乱拉、不整齐规范,以及箱体损坏等问题。 |
条 |
— |
道路线段数据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
37 |
查找存在失管问题的内部道路(无名道路)数量 |
查找辖区内内部道路(无名道路)存在“保安全、保秩序、保清洁、保绿化、保设施完好”方面工作不到位,且尚未建立常态长效化管理机制的内部道路总数量。内部道路指的是小区红线范围外用地属性为城市公地的公共通道。 |
条 |
— |
道路线段数据 |
数据统计、现场采集 |
2025年奉贤区城市体检基本指标体系(社区级)
维度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具体问题普查 |
采集值 |
空间属性 |
单位 |
|
---|---|---|---|---|---|---|---|
住房 |
1 |
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住宅数量 |
1.存在地基基础安全隐患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不均匀沉降、沉陷(观察外墙尤其是窗角是否出现斜裂缝) □其他,__ |
点 |
栋 |
2.存在结构体系安全隐患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住宅结构体系不完全合理(如3层以上存在空斗墙) □其他,__ |
|||||
3.存在上部结构安全隐患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木构件损坏(如木质楼梯、挑檐等腐朽、开裂破损,木结构松脱等) □其他,__ |
|||||
4.存在“四有”现象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有多次报修 □有明显隐患 □其他,__ |
|||||
住房 |
2 |
存在高坠隐患的住宅数量 |
1.存在外墙墙面损坏的楼栋数量(*二层及以下楼层位置的外墙墙面损坏不宜计入) |
□存在 |
□水泥砂浆粉刷层空鼓开裂、脱落等 □其他,__ |
点 |
栋 |
2.存在外立面附属构件损坏的楼栋数量(*二层及以下楼层位置的外立面附属构件损坏不宜计入) |
□存在 |
□装饰线条损坏(装饰线条开裂、脱落) □其他,__ |
|||||
3.存在外立面附着物损坏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雨棚破损、脱落 □其他,__ |
|||||
住房 |
3 |
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住宅数量 |
1.存在居民及非居民用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未替代改造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点 |
栋 |
2.存在居民燃气立管需更新改造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
3.存在未更换居民切断型远传智能燃气计量表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
4.存在4年未入户安检居民用户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
住房 |
4 |
存在楼道安全隐患的住宅数量 |
存在楼梯间内楼梯踏步局部损坏、楼梯扶手松动损坏、照明损坏缺失、安全护栏松动损坏或缺失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点 |
栋 |
住房 |
5 |
存在消防隐患的楼栋数量 |
1.存在特殊结构且存在违章搭建,或与非机动车库连通但未设置有效消防设施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架空层 □其他,__ |
点 |
栋 |
2.存在消防门缺失、损坏、无法关闭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
3.存在灭火器缺失、未设置灭火器保护设施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
4.存在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灯损坏或者缺失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
5.存在住户占用消防楼梯、楼道、管道井等公共空间,用于堆放杂物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
6.存在公共楼道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充电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其他,__ |
|||||
7.存在消火栓无日常维护、老化损坏的高层住宅楼栋数量 |
□存在 □非高层住宅 |
/ |
|||||
住房 |
6 |
存在围护结构渗水问题的住宅数量 |
1.存在屋面渗水问题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点 |
栋 |
2.存在外墙面(包括门窗)渗水问题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
3.存在基础或地下室渗水问题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
住房 |
7 |
存在管线管道破损的住宅数量 |
存在管线老化破损及裸露、私搭乱接的楼栋数量 |
□存在 |
/ |
点 |
栋 |
住房 |
8 |
存在未开展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的户数 |
1.存在有改造需求但尚未开展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的沪籍老年人家庭 |
□存在 |
__户 |
点 |
户 |
2.存在未进行数字化改造(如未配备网络基础设施和安防监测设备)的户数 |
□存在 |
__户 |
|||||
住房 |
9 |
存在未完成非成套改造的住宅数量 |
存在既有住宅中没有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的情况 |
□存在 |
__套 |
点 |
套 |
小区 |
10 |
小区内易积水点数量 |
居委、物业和居民反映的小区内易积水点数量 |
□存在 |
__个,分别位于__、__ |
点 |
个 |
小区 |
11 |
存在雨污混接的小区数量 |
存在雨污混接的小区数量 |
□存在 |
__个 |
面 |
个 |
小区 |
12 |
步行道不达标的小区数量 |
小区内主要人行道路存在路面破损、无夜间照明、不符合无障碍设计、居民反映存在影响出行等问题 |
□存在 |
__米 |
线 |
个 |
小区 |
13 |
未配建健身点的小区数量 |
1.小区是否存在未配建健身点(包括健身场地和健身步道)的情况 |
□存在 |
/ |
面 |
个 |
2.健身点是否存在儿童娱乐、老年活动等体育健身设施不足或破损的情况 |
□存在 |
/ |
|||||
3.是否存在活动场地私搭乱建或占用问题 |
□存在 |
/ |
|||||
小区 |
14 |
未实施节能改造的小区数量 |
1.小区公共区域和路面存在未使用Led节能灯具的情况 |
□存在 |
/ |
面 |
个 |
2.老旧小区屋顶进行平改坡改造时存在未铺设新型保温隔热材料的情况 |
□存在 |
/ |
|||||
3.存在未合理设计自然通风与未设置遮阳设施(如遮阳篷、遮阳百叶、遮阳窗帘等)的情况 |
□存在 |
/ |
|||||
4.小区未使用太阳能设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如加装太阳能光伏板、太阳能路灯、地源热泵等 |
□存在 |
/ |
|||||
小区 |
15 |
需要进行智慧化改造的小区数量 |
存在未安装智能信包箱、智能快递箱的情况 |
□存在 |
/ |
面 |
个 |
小区 |
16 |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数量 |
1.存在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情况 |
□存在 |
/ |
面 |
个 |
2.存在未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情况 |
□存在 |
/ |
|||||
小区 |
17 |
未组建业委会的小区数量 |
存在未组建业委会的情况 |
□存在 |
/ |
面 |
个 |
小区 |
18 |
小区物业费收缴率 |
1.小区物业费收缴率=物业费已缴户数/物业费应缴户数 |
__% |
/ |
面 |
% |
2.物业费已缴户数 |
__户 |
/ |
|||||
3.物业费应缴户数 |
__户 |
/ |
|||||
小区 |
19 |
小区闲置经营性用房数量 |
1.小区范围内,存在闲置的可用作商业服务功能的经营性用房(*不包含物业用房等公建配套功能,其中可对外出租部分可作为经营性用房) |
□存在 |
__栋/套,共__㎡ |
点 |
栋/套 |
2.小区闲置经营性用房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
□存在 |
□结构安全隐患(如地基、墙体等结构出现损坏等) □高坠隐患 □其他,__ |
|||||
小区 |
20 |
已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数量 (*完整社区建设必填) |
1.已开展管线入地 |
□存在 |
/ |
面 |
个 |
2.已开展消防设施完善 |
□存在 |
/ |
|||||
3.已开展停车设施建设 |
□存在 |
/ |
|||||
小区 |
21 |
小区居民机动车停车位缺口数 |
1.机动车停车位缺口数=小区居民机动车停车实际需求量-现有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私有+公共) |
__车位 |
/ |
面 |
车位 |
2.小区居民机动车停车实际需求量 |
__车位 |
/ |
|||||
3.现有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私有+公共) |
__车位 |
/ |
|||||
4.近三年已完成或计划新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 (*完整社区建设必填) |
__车位 |
/ |
|||||
小区 |
22 |
小区新能源汽车车桩比 |
1.新能源汽车车桩比=小区居民新能源汽车总数/(私人充电桩+公共充电桩) |
__% |
/ |
面 |
% |
2.小区居民新能源汽车总数 |
__辆 |
/ |
|||||
3.私人充电桩总数 |
__个 |
/ |
|||||
4.公共充电桩总数 |
__个 |
/ |
|||||
小区 |
23 |
小区非机动车位建设数量 (*完整社区建设必填) |
近三年已完成或计划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 |
__车位 |
/ |
面 |
车位 |
小区 |
24 |
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车桩比 |
1.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车桩比=小区内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端口数量/电动自行车保有量 |
__% |
/ |
面 |
% |
2.小区内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端口数量 |
__个 |
/ |
|||||
3.电动自行车保有量 |
__辆 |
/ |
|||||
小区 |
25 |
未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小区数量 |
1.住宅单元出入口和通道存在未进行无障碍改造的情况 |
□存在 |
__栋 |
面 |
个 |
2.小区内道路、绿地存在未进行无障碍改造的情况 |
□存在 |
/ |
|||||
3.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出入口存在未进行无障碍改造的情况 |
□存在 |
/ |
|||||
小区 |
26 |
未进行垃圾分类的小区数量 |
小区存在未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系统的情况 |
□存在 |
□未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系统 □其他,__ |
面 |
个 |
社区 |
27 |
社区是否配建综合服务设施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1.社区是否配建综合服务设施或位于覆盖范围内(备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般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站)、党群服务中心(站)、为民(农)服务中心(站)、便(利)民服务中心(站)、睦邻(邻里)中心等) |
□是 □否 |
/ |
点 |
/ |
2.综合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 |
/ |
__㎡ |
|||||
3.是否配置党群服务、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卫生健康、心理健康、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就业帮扶、志愿服务等一种或多种功能 |
/ |
□党群服务 □养老服务 □托育服务 □社区助餐 □家政便民 □卫生健康 □心理健康 □体育健身 □文化休闲 □儿童游憩 □就业帮扶 □志愿服务 □其他,__ |
|||||
4.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社区 |
28 |
社区是否配建幼儿园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1.社区是否配建幼儿园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
2.幼儿园的建筑面积 |
/ |
__㎡ |
|||||
3.幼儿园的班数 |
/ |
__班 |
|||||
4.是否为3-6岁幼儿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
/ |
/ |
|||||
5.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社区 |
29 |
社区是否配建托儿所(宝宝屋)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1.社区是否配建托儿所(宝宝屋)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
2.托儿所(宝宝屋)的建筑面积 |
/ |
__㎡ |
|||||
3.托儿所(宝宝屋)的托位数 |
/ |
__个 |
|||||
4.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如入学率保持较高水平) |
/ |
存在__问题 |
|||||
社区 |
30 |
社区是否配建家门口养老服务站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1.社区是否配建家门口养老服务站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
2.家门口养老服务站的建筑面积 |
/ |
__㎡ |
|||||
3.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社区 |
31 |
社区是否配建卫生服务站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1.社区是否配建卫生服务站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
2.卫生服务站的建筑面积 |
/ |
__㎡ |
|||||
3.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社区 |
32 |
社区是否配建社区食堂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1.社区是否配建社区食堂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
2.社区食堂的建筑面积 |
/ |
__㎡ |
|||||
3.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社区 |
33 |
社区是否配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1.社区是否配建文化礼堂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
2.文化礼堂的建筑面积 |
/ |
__㎡ |
|||||
3.文化礼堂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4.社区是否配建共享书屋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5.共享书屋的建筑面积 |
/ |
__㎡ |
|||||
6.共享书屋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社区 |
34 |
社区是否配置菜市场、综合超市(生鲜超市)及其他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1.社区是否配置菜市场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
2.菜市场的建筑面积 |
/ |
__㎡ |
|||||
3.菜市场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4.社区是否配置综合超市(生鲜超市)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5.综合超市(生鲜超市)的建筑面积 |
/ |
__㎡ |
|||||
6.综合超市(生鲜超市)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7.社区是否配置其他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便利店 □邮政快递服务设施 □餐饮店 □美容美发店 □洗衣店 □药店 □家政服务网点 □维修点 □裁缝店 □鞋匠店 □再生资源回收点 □其他,__ |
点 |
||||
社区 |
35 |
社区是否配置其他社区服务设施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完整社区建设必填) |
社区是否配置其他社区服务设施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残疾人康复之家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临时遇困人员求助点 □心理咨询服务点 □儿童之家 □青少年活动基地 □就业服务站 □其他,__ |
点 |
/ |
社区 |
36 |
社区完成市政管网、道路交通更新改造长度 (*完整社区建设必填) |
1.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长度 |
__米 |
/ |
线 |
米 |
2.排水设施更新改造长度 |
__米 |
/ |
|||||
3.供气设施更新改造长度 |
__米 |
/ |
|||||
4.电力设施更新改造长度 |
__米 |
/ |
|||||
5.通信设施更新改造长度 |
__米 |
/ |
|||||
6.道路更新改造长度 |
__米 |
/ |
|||||
7.慢行系统更新改造长度 |
__米 |
/ |
|||||
社区 |
37 |
社区是否配置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1.社区是否配置公共活动场地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
2.公共活动场地面积 |
/ |
__㎡ |
|||||
3.公共活动场地内配置的健身设施数量 |
/ |
__处 |
|||||
4.公共活动场地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5.社区是否配置公共绿地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
6.公共绿地面积 |
|
|
|||||
7.是否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等 |
□是 □否 |
/ |
|||||
8.社区公共绿地配备休憩设施,景观环境优美,体现文化内涵,在紧急情况下可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 |
□是 □否 |
/ |
|||||
9.公共绿地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社区 |
38 |
社区是否配置多功能运动场地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1.社区是否配置多功能运动场地或位于覆盖范围内,包括5人制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门球等球类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 |
□是 □否 |
□5人制足球 □其他,__ |
点 |
/ |
2.社区配置的乒乓球台数量 |
□是 □否 |
__个 |
|||||
3.是否管理运营和使用状况良好 |
/ |
存在__问题 |
|||||
社区 |
39 |
社区是否配置公共厕所或集成箱体式公共厕所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完整社区建设必填) |
1.社区是否配置公共厕所或集成箱体式公共厕所或位于覆盖范围内 |
□是 □否 |
/ |
点 |
/ |
2.公共厕所或集成箱体式公共厕所数量 |
/ |
__个 |
|||||
社区 |
40 |
社区是否进行无障碍改造 |
1.社区内道路、绿地、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符合无障碍要求和规定 |
□是 □否 |
/ |
点 |
/ |
2.社区服务设施出入口是否进行无障碍改造(如加装电梯的出入口) |
□是 □否 |
/ |
|||||
3.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否设置低位服务柜台、信息屏幕显示系统、盲文或有声提示标识和无障碍厕所(厕位) |
□是 □否 |
/ |
|||||
社区 |
41 |
社区是否推进智能化服务建设 |
1.是否接入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 |
□是 □否 |
/ |
面 |
/ |
2.是否建设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 |
□是 □否 |
/ |
|||||
3.是否接入“一网通办”平台 |
□是 □否 |
/ |
|||||
4.是否接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 |
□是 □否 |
/ |
|||||
5.是否建设或改造社区智能化基础设施 |
□是 □否 |
/ |
|||||
6.是否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形成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 |
□是 □否 |
/ |
|||||
7.是否建设社区智能感知设施 |
□是 □否 |
/ |
|||||
8.是否建设社区智能安防系统 |
□是 □否 |
/ |
|||||
9.社区是否提供其他智能化服务 |
□是 □否 |
__等智能化服务 |
|||||
社区 |
42 |
社区是否建立健全社区治理机制 |
1.是否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协调运行机制 |
□是 □否 |
/ |
面 |
/ |
2.社会组织是否融入社区治理 |
□是 □否 |
/ |
|||||
3.是否建立参与式社区规划制度 |
□是 □否 |
/ |
|||||
4.是否编制居民公约 |
□是 □否 |
/ |
|||||
5.社区两委中专业社工数量 |
__名 |
/ |
|||||
6.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
__个 |
/ |
|||||
7.社区志愿者数量 |
__名 |
/ |
|||||
8.社区举办社区文化活动频次 |
每季度__次 |
/ |
|||||
9.是否设置独立的物业管理用房 |
□是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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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
_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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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
43 |
社区是否深化区域职住融合 (*完整社区建设必填) |
1.入驻社区的企业数量 |
__家 |
/ |
面 |
/ |
附件2
2025年奉贤区城市体检基础数据采集表
附件2-1 奉贤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情况排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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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项目 |
项目类型(新建/改造) |
认定总套数(套) |
正式上市时间(年/月/日) |
平均租金(元/㎡/月) |
已出租套数(套) |
出租率(%) |
是否纳入居委会管理或建立自治组织 |
轮候数量(多形式填报,通知号码/线上/线下) |
各套型出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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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室 |
二居室 |
三居室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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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认定套数 |
已出租套数 |
出租率 |
轮候数量 |
供应认定套数 |
已出租套数 |
出租率 |
轮候数量 |
供应认定套数 |
出租套数 |
出租率 |
轮候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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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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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街道**路**号(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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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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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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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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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奉贤区智慧工地建设情况排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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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地名称 |
工地地址 |
总承包商 |
智慧工地场景建设情况统计(有即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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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在线监测 |
项目关键岗位到岗履职管理 |
基坑在线监测 |
其他已建设场景(请枚举名称) |
其他拟建设场景(请枚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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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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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街道**路**号(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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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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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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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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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各街镇居委人口基本情况排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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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居委名称 |
截止最新统计时间,实有人口总数(人) |
截止最新统计时间,来沪人员数量(人) |
截止最新统计时间,0-3岁幼儿人口数量(人) |
截止最新统计时间,4-14岁人口数量(人) |
截止最新统计时间,15-34岁青年人口数量(人) |
截止最新统计时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人) |
截止最新统计时间,独居老人数量(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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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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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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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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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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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以上人口数据均以实有人口为准。2.独居老人统计:当年辖区内指到年末为止,连续6个月及以上,家庭中实际居住的成员仅为一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孤老指无子女或有孙子女但不共同居住的60岁及以上独居老年人。具体计算以街道实际统计口径为准。 |
附件2-4 各街镇住宅小区管理基本情况排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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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住宅小区基本信息 |
房屋信息 |
三驾马车(居委、物业、业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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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 |
小区地址 |
户数(户) |
房屋属性(商品房/公房/产权类保障房/租赁类保障房/类住宅/其他) |
建成时间(年) |
所属居委 |
物业名称/自管小区 |
物业费单价(元/㎡) |
本年度物业费收缴率(%) |
是否组建业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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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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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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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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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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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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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小区房屋属性可根据实际统计情况填写,包括不限于以上内容。 |
附件3
专项体检建议研究内容
序号 |
专项体检 |
设置依据 |
开展理由 |
体检内容 |
预期成果 |
1 |
城市更新潜力区域(更新单元)专项体检 |
《上海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沪府办〔2023〕10号) |
坚持“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建立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科学生成更新项目 |
针对综合性体检识别出的更新潜力区域,从人居环境、公共空间、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商业商务、产业空间、历史风貌等方面开展全范围专项体检,排摸老旧低效存量空间,查找人民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和民生需求 |
制定更新项目建议分布地图和更新项目建议库,科学确定更新单元内具体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 |
2 |
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体检 |
《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 |
往年城市体检发现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关系存在空间不匹配等问题 |
重点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含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利用人口数据、通勤数据、保障房源分布等数据叠加分析,识别重点区域供需缺口,评估居住环境品质和配套服务设施覆盖情况 |
保障性住房空间分布精准供给 |
3 |
完整社区专项体检 |
《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 |
往年城市体检发现完整社区覆盖率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善 |
立足社区建设现状,分析各社区完整社区达标情况,查找配套设施、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
完整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 |
4 |
道路交通专项体检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3〕74号) |
往年城市体检发现道路网密度偏低、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较低、停车难等问题 |
聚焦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静态交通、慢行交通、交通安全、智慧交通等方面开展体检 |
查找交通领域存在的问题,生成整治建议和更新改造项目 |
5 |
基础设施维护专项体检 |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维护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18号) |
往年城市体检发现城市韧性安全运行能力有待提升 |
主要针对城市道路、内河航道、防汛、绿化市容、公共消防、地面沉降防治、道路照明等存量设施开展体检 |
查找城市维护领域存在的问题,为城市维护项目库生成提供建议 |
6 |
绿色建筑与低碳发展专项体检 |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 |
往年城市体检发现绿色低碳发展仍存在难点堵点 |
围绕建筑能效评估、低碳技术应用、更新改造潜力研究等开展体检 |
识别高能耗建筑和改造清单,推广绿色建造技术 |
附件4
社区体检单元划定参考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夯实社区体检工作基础,科学划定社区体检单元。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网格化管理单元,依托“多格合一”综合网格,可直接沿用或细化已有网格单元,保持居委范围和小区的边界完整。同时,按照《上海市完整社区建设工作方案》《上海市完整社区建设指引》要求确定社区体检单元规模。以居民适宜步行范围(步行5-10分钟,出行半径300-500米)内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等为原则,以城市道路网、自然地形地貌和现状居住小区等为基础,与全覆盖的物业管理和健全的社区治理机制相对接,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原则上单个完整社区由一个或相邻几个居民委员会辖区组成,人口规模以0.5-2万人为宜。在人口结构相近、规模相当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河流、主干路以上等级的道路、高压走廊等对空间的分隔影响,合理划分社区单元。
各街镇组织第三方专业团队,通过城市体检数据采集平台划定社区体检单元,划定依据和范围应经各街镇校核确定后,3月31日前以区为单位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二、划分案例
案例一:A街道网格划分(实线)和生活圈划分(虚线)如下图1所示。各网格单元人口规模与完整社区要求一致,可直接参照网格单元划分完整社区。若考虑路网(快速路)以及人口结构,也可建议按图2所示,将东南网格依据路网细分为二,具体划分方式以街道认可为准。
图1:A街道网格单元及实有人口总数 图2:A街道社区体检单元划分建议
案例二:B街道网格划分和生活圈划分如下图3所示,西片、中片和东片人口数量分别为1.9万、4.9万、1.8万。综合考虑路网结构(主干路)、人口结构,建议划分方案如图4。
图3:B街道生活圈与网格范围示意 图4:B街道社区体检单元划分建议
1 临港新片区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适合的统计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