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新建35KV变电站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4-16
  • 索引号:UF73070222025011
  • 主题: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沪奉规划资源许方〔2025〕17号
  • 体裁:决定
  • 印发时间:2025-04-08

华东理工大学:

你单位填报的2025032717827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奉方(2025)DA31012020250023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华东理工大学。

二、建设项目名称: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新建35KV变电站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奉贤区柘林镇,东至高速公路S4南段海湾路,南至海思路,西至南海公路,北至海泉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五、可建用地面积:952687.8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133.64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60(校区综合容积率)。

九、绿地率:35.05%(整体校区平衡)。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8.8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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